功能主治:用于治疗高胆固醇血症和混合型高脂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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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非洛地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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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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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806 |
国药准字H201032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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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高胆固醇血症和混合型高脂血症。 |
用于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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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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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起始剂量2.5mg(半片),一日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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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洛伐他汀过敏的患者禁用。对其它HMG-CoA还原酶抑制剂过敏者慎用; 2.有活动性肝病或不明原因血氨基转移酶持续升高的患者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孕妇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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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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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高胆固醇血症和混合型高脂血症。 |
用于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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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和其它钙拮抗药相同,在某些病人身上会导致面色潮红、头痛、头晕、心悸和疲劳,这些反应大部分具有剂量依赖性而且是在剂量增加后开始的短时间内出现,这些反应是暂时的,应用时间延长后消失。本品与其它二氢吡啶类药物相同,可引起与剂量有关的踝肿、牙龈或牙周炎患者用药后可能会引起轻微的牙龈肿大。另也可见皮疹、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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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胆固醇和血肌酸磷酸激酶。应用本品时血氨基转移酶可能增高,有肝病史者服用本品还应定期监测肝功能试验; 2.在本品治疗过程中如发生血氨基转移酶增高达正常高限的3倍,或血肌酸磷酸激酶显著增高或有肌炎、胰腺炎表现时,应停用本品; 3.应用本品时如有低血压、严重急性感染、创伤、代谢紊乱等情况,须注意可能出现的继发于肌溶解后的肾功能衰竭; 4.肾功能不全时,本品剂量应减少; 5.本品宜与饮食共进,以利吸收; 6.饮食疗法始终是治疗高血脂的首要方法,加上锻炼和减轻体重等方式,都将优于任何形式的药物治疗。 |
本品在极少数病人中可能会引起显著的低血压伴心动过速,这在易感个体可能会引起心肌缺氧。药物过量可引起外周血管过度扩张,伴有显著的低血压,有时还可能出现心动过缓。如出现严重低血压应给予对症处理,如病人平卧,抬高下肢。如伴有心动过缓时,应静脉滴注阿托品0.5~1.0mg,如效果不明显,应输注葡萄糖、盐水和右旋糖酐扩充血流量。如上述措施仍不见效时,可给予以α1-肾上腺素受体作用为主的拟交感胺类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