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肛裂与缓解肛裂引起的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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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尼莫地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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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协和药业有限公司 |
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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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0195 |
国药准字H330222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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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肛裂与缓解肛裂引起的疼痛。 |
适用于各种原因的蛛网膜下隙出血后的脑血管痉挛和急性脑血管病恢复期的血液循环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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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日三次,每次挤出1-1.5cm膏体,置于指端,经肛门涂于肛管内(肛门内约1cm),或遵医嘱。每次用完后请立刻拧紧管盖。用药后请洗手。 |
1.缺血性脑血管病:口服。一日30~120mg,分3次服用,连服一个月。2.偏头痛:口服。一次40mg,一日3次,12周为一疗程,有效率达88%,约有一半病例可基本全愈或显效,对血管性、紧张性和丛集性以及混合型头痛等均能减轻疼痛程度,减少发作频率和持续时间,并能防止先兆症状的出现。3.蛛网膜下腔出血所引起的脑血管痉挛:口服。一次40~60mg,一日3~4次,3~4周为一疗程,如需手术的患者,手术当天停药,以后可继续服用。4.突发性耳聋:口服。一日40~60mg,分三次服用,5天为一疗程,一般用药3~4疗程。5.轻、中度高血压病:高血压病合并有脑血管病者,可优先选用。口服。开始一次40mg,一日3次,一日最大剂量为0.2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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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年龄小于18岁禁用; 2.已知对硝酸盐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3.低血压、体位性低血压、低血容量症患者禁用; 4.由脱水或失血引起的脑损伤、颅内出血、脑供血不足、偏头痛、复发性头痛患者禁用; 5.心输出主动脉狭窄、心脏瓣膜狭窄、心肌异常增生性心脏疾病、心包炎、限制心脏正常跳动、心宝积液、阻碍心脏正常跳动患者禁用; 6.重度贫血、闭角型青光眼患者禁用; 7.严重肝脏疾病、心力衰竭、严重肾脏疾 |
大量临床实践证明,蛛网膜下隙出血者应用尼莫地平治疗时约有11.2%的病者出现不良反应。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1.血压下降,血压下降的程度与药物剂量有关。2.肝炎。3.皮肤刺痛。4.胃肠道出血。5.血小板减少。6.偶见一过性头晕、头痛、面潮红、呕吐、胃肠不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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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年龄小于18岁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药物可由乳汁分泌,哺乳妇女不宜应用。2.动物实验提示本品具有致畸性。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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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肛裂与缓解肛裂引起的疼痛。 |
适用于各种原因的蛛网膜下隙出血后的脑血管痉挛和急性脑血管病恢复期的血液循环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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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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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局部用药,不得口服; 2.用后请洗手;用药期间从卧位或坐位突然站起须谨慎,以免突发体位性降压;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交叉过敏反应,对其他硝酸酯或亚硝酸酯过敏患者也肯能对本品过敏,但属罕见; 5.本品性状发生变化时禁止使用; 6.请讲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包括治疗胸痛和其他心脏病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8.部分患者使用本品尤其是首次使用,可能导致头晕、头重、视力模糊、头痛或疲劳,驾驶员或机器操作者人员慎用。 |
1.脑水肿及颅内压增高患者慎用。 2.尼莫地平的代谢产物具有毒性反应,肝功能损害者应当慎用。 3.本品可引起血压的降低。在高血压合并蛛网膜下隙出血或脑卒中患者中,应注意减少或暂时停用降血压药物,或减少本品的用药剂量。 4.可产生假性肠梗阻,表现为腹胀、肠鸣音减弱。当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当减少用药剂量和保持观察。 5.避免与受体阻断剂或其他钙拮抗剂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