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肛裂与缓解肛裂引起的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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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硝酸异山梨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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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协和药业有限公司 |
辽宁绿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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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0195 |
国药准字H210206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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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肛裂与缓解肛裂引起的疼痛。 |
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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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日三次,每次挤出1-1.5cm膏体,置于指端,经肛门涂于肛管内(肛门内约1cm),或遵医嘱。每次用完后请立刻拧紧管盖。用药后请洗手。 |
口服:预防心绞痛,一次5~10mg,一日2~3次,一日总量10~30mg由于个体反应不同,需个体化调整剂量。舌下给药:一次5mg,缓解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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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年龄小于18岁禁用; 2.已知对硝酸盐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3.低血压、体位性低血压、低血容量症患者禁用; 4.由脱水或失血引起的脑损伤、颅内出血、脑供血不足、偏头痛、复发性头痛患者禁用; 5.心输出主动脉狭窄、心脏瓣膜狭窄、心肌异常增生性心脏疾病、心包炎、限制心脏正常跳动、心宝积液、阻碍心脏正常跳动患者禁用; 6.重度贫血、闭角型青光眼患者禁用; 7.严重肝脏疾病、心力衰竭、严重肾脏疾 |
急性循环衰竭(休克、循环性虚脱);严重低血压(收缩压<90mmHg);急性心肌梗死伴低充盈压(除非在有持续血流动力学监测的条件下);肥厚梗阻型心肌病;缩窄性心包炎或心包填塞;严重贫血;青光眼;颅内压增高;原发性肺动脉高压;对硝基化合物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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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年龄小于18岁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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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肛裂与缓解肛裂引起的疼痛。 |
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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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直立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和心绞痛加重,罕见虚脱及晕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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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局部用药,不得口服; 2.用后请洗手;用药期间从卧位或坐位突然站起须谨慎,以免突发体位性降压;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交叉过敏反应,对其他硝酸酯或亚硝酸酯过敏患者也肯能对本品过敏,但属罕见; 5.本品性状发生变化时禁止使用; 6.请讲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包括治疗胸痛和其他心脏病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8.部分患者使用本品尤其是首次使用,可能导致头晕、头重、视力模糊、头痛或疲劳,驾驶员或机器操作者人员慎用。 |
低充盈压的急性心急梗死﹑主动脉或二尖瓣狭窄﹑体位性低血压﹑颅内压增高者慎用。不应突然停止用药,以避免反跳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