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高血压、心绞痛、心肌梗死,也可用于心律失常、甲状腺机能亢进、嗜铬细胞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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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4-[3-[(1-甲基乙基)氨基-2-羟基]丙氧基]苯乙酰胺 |
本品活性成份称为辛伐他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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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亿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苏泊尔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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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5020177 |
国药准字H20073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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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高血压、心绞痛、心肌梗死,也可用于心律失常、甲状腺机能亢进、嗜铬细胞瘤。 |
1..高脂血症: (1)对于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当饮食控制及其他非药物治疗不理想时,可予辛伐他汀治疗。辛伐他汀不但可以降低升高的总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载脂蛋白B和甘油三脂。而且可升高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从而降低低密度脂蛋白/高密度脂蛋白和总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的比率。 (2)在高胆固醇血症和高甘油三酯血症并存而以高胆固醇血症为主的患者,辛伐他汀可降低胆固醇水平。 2.冠心病。 对冠心病合并高胆固醇血症的患者,辛伐他汀适用于: (1)减少死亡的危险性。 (2)降低冠心病死亡及非致死性心肌梗死的危险性。 (3)降低因冠脉事件需要进行心肌血管再通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及经皮气囊冠状动脉形成手术)的几率。 (4)延缓动脉粥样硬化的进展,包括减少新病灶及全堵塞的形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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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开始每次6.25~12.5mg,一日两次,按需要及耐受量渐增至50~200mg。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小于15ml/(min.1.73m2)者,每日25mg;15~35ml/(min.1.73m2)者,每日最多50mg。 |
病人在接受辛伐他汀以前应接受标准降胆固醇饮食并在治疗过程中继续维持。 病人接受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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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Ⅱ-Ⅲ度心脏传导阻滞。 2心源性休克者。 3病窦综合症及严重窦性心动过缓。 |
辛伐他汀一般耐受性良好,大部分不良反应轻微且为一过性。在临床对照试验中只有少于2%的病人因辛伐他汀的不良反应而中途停药。在已有对照组的临床试验中,不良反应(分为可能、可疑或肯定)与药物有关的发生率大于或等于1%的有:腹痛、便秘、胃肠胀气。发生率在0.5%~0.9%的不良反应有疲乏、无力、头痛。发现肌病的报告很罕见。 (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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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用于儿童应从小剂量开始0.25~0.5mg/kg,每日二次。注意监测心率、血压。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并出现在脐带血液中,缺乏头3个月使用本药的研究,不排除胎儿受损的可能。妊娠妇女较长时间服用本药,与胎儿宫内生长迟缓有关。本药在乳汁中有明显的聚集作用,哺乳期妇女服用时应谨慎小心。 老人注意事项: 所需剂量可以减少,尤其是肾功能衰退的患者。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尚无孕妇用辛伐他汀的资料。妊娠期妇女禁用辛伐他汀。因为动脉粥样硬化是慢性过程,所以妊娠期停 辛伐他汀片 用降脂药对治疗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的远期效果影响甚少。而且胆固醇及其生物合成途径的其它产物是胎儿发育的必需成份,包括类固醇和细胞膜的合成。因为甲基羟戊二酰辅酶A(HMG-CoA)还原酶抑制剂如辛伐他汀能降低胆固醇的合成,而且也可以降低胆固醇生物合成通路的其它产物。所以孕妇服用辛伐他汀可能有损于胎儿。在育龄妇女中,辛伐他汀只能用于那些怀孕可能性很小的妇女。若妇女在服药过程中怀孕,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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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高血压、心绞痛、心肌梗死,也可用于心律失常、甲状腺机能亢进、嗜铬细胞瘤。 |
1..高脂血症: (1)对于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当饮食控制及其他非药物治疗不理想时,可予辛伐他汀治疗。辛伐他汀不但可以降低升高的总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载脂蛋白B和甘油三脂。而且可升高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从而降低低密度脂蛋白/高密度脂蛋白和总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的比率。 (2)在高胆固醇血症和高甘油三酯血症并存而以高胆固醇血症为主的患者,辛伐他汀可降低胆固醇水平。 2.冠心病。 对冠心病合并高胆固醇血症的患者,辛伐他汀适用于: (1)减少死亡的危险性。 (2)降低冠心病死亡及非致死性心肌梗死的危险性。 (3)降低因冠脉事件需要进行心肌血管再通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及经皮气囊冠状动脉形成手术)的几率。 (4)延缓动脉粥样硬化的进展,包括减少新病灶及全堵塞的形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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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为选择性β1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不具有膜稳定作用和内源性拟交感活性。但不抑制异丙肾上腺素的支气管扩张作用。其降血压与减少心肌耗氧量的机制与普奈洛尔相同。大规模临床试验证实,阿替洛尔可减少急性心肌梗死0~7天的死亡率。治疗剂量对心肌收缩力无明显抑制。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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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的临床效应与血药浓度可不完全平行,剂量调节以临床效应为准;肾功能损害时剂量须减少;有心力衰竭症状的患者用本品时,给与洋地黄或利尿药合用,如心力衰竭症状仍存在,应逐渐减量使用;本品的停药过程至少3天,常可达2周,如有撤药症状,如心绞痛发作,则暂时再给药,待稳定后渐停用;与饮食共进不影响其生物利用度;本品可改变因血糖降低而引起的心动过速;患有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的高血压病人慎用;本药可使末梢动脉血循环失调,病人可能对用于治疗过敏反应常规剂量的肾上腺素无反应。 |
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