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高血压、心绞痛、心肌梗死,也可用于心律失常、甲状腺机能亢进、嗜铬细胞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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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4-[3-[(1-甲基乙基)氨基-2-羟基]丙氧基]苯乙酰胺 |
富马酸比索洛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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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亿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Salutas Pharma Gmb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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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5020177 |
H2010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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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高血压、心绞痛、心肌梗死,也可用于心律失常、甲状腺机能亢进、嗜铬细胞瘤。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心绞痛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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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开始每次6.25~12.5mg,一日两次,按需要及耐受量渐增至50~200mg。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小于15ml/(min.1.73m2)者,每日25mg;15~35ml/(min.1.73m2)者,每日最多50mg。 |
口服。一日1次,起始剂量2.5mg,最大剂量每日不超过10mg,请遵医嘱。对有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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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Ⅱ-Ⅲ度心脏传导阻滞。 2心源性休克者。 3病窦综合症及严重窦性心动过缓。 |
1 服药初期可能出现有轻度乏力、胸闷、头晕、心动过缓、嗜睡、心悸、头痛和下肢浮肿等,继续服药后均自动减轻或消失。 2 在极少数情况下会出现胃肠紊乱(腹泻、便秘、恶心、腹疼)及皮肤反应(如红斑、瘙痒)。 3 偶见血压明显下降,脉搏缓慢或房室传导失常。 4 有时产生麻刺感或四肢冰凉,在极少情况下,会导致肌肉无力,肌肉痛性痉挛及泪少。 5 对间歇性跛行或雷诺现象的病人,服药初期,病情可能加重,原有心肌功能不全者亦可能病情加剧。 6 偶尔会出现气道阻力增加。 7 对伴有糖尿病的年老患者,其糖耐量可能降低,并掩盖低血糖表现(如心跳加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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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用于儿童应从小剂量开始0.25~0.5mg/kg,每日二次。注意监测心率、血压。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并出现在脐带血液中,缺乏头3个月使用本药的研究,不排除胎儿受损的可能。妊娠妇女较长时间服用本药,与胎儿宫内生长迟缓有关。本药在乳汁中有明显的聚集作用,哺乳期妇女服用时应谨慎小心。 老人注意事项: 所需剂量可以减少,尤其是肾功能衰退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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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高血压、心绞痛、心肌梗死,也可用于心律失常、甲状腺机能亢进、嗜铬细胞瘤。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心绞痛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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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为选择性β1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不具有膜稳定作用和内源性拟交感活性。但不抑制异丙肾上腺素的支气管扩张作用。其降血压与减少心肌耗氧量的机制与普奈洛尔相同。大规模临床试验证实,阿替洛尔可减少急性心肌梗死0~7天的死亡率。治疗剂量对心肌收缩力无明显抑制。 |
本品是选择性β1-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滞剂。无内在拟交感活性和膜稳定作用。不同模型动物实验表明它与β1-受体的亲和力比β2-受体大11~34倍,对β1受体的选择性是同类药物阿替洛尔(Atenolol)的4倍。本品作用时间长(24小时以上),连续服用控制症状好且无耐受现象,对呼吸系统副作用极小,未见对脂肪分解代谢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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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的临床效应与血药浓度可不完全平行,剂量调节以临床效应为准;肾功能损害时剂量须减少;有心力衰竭症状的患者用本品时,给与洋地黄或利尿药合用,如心力衰竭症状仍存在,应逐渐减量使用;本品的停药过程至少3天,常可达2周,如有撤药症状,如心绞痛发作,则暂时再给药,待稳定后渐停用;与饮食共进不影响其生物利用度;本品可改变因血糖降低而引起的心动过速;患有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的高血压病人慎用;本药可使末梢动脉血循环失调,病人可能对用于治疗过敏反应常规剂量的肾上腺素无反应。 |
1 血糖浓度波动较大的糖尿病人及酸中毒病人宜慎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