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各种原因如慢性失血、营养不良、儿童发育期等引起的缺铁性贫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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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含富马酸亚铁 |
本品每丸含维生素A5000单位,维生素E20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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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恒拓集团仁盛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东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东海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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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5021056 |
国药准字H31022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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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各种原因如慢性失血、营养不良、儿童发育期等引起的缺铁性贫血。 |
用于防治因维生素A、E缺乏而引起的角膜软化症、干眼症、夜盲症、皮肤粗糙角化;亦用于心脑血管疾病、习惯性流产、不孕症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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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4片,一日3次。儿童一次1片,一日3次。含服或嚼服。 |
口服。一次1丸,一日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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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肝肾功能严重损害,尤其是伴有未经治疗的尿路感染者禁用。2;铁负荷过高、血色病或含铁血黄素沉着症患者禁用。3;非缺铁性贫血(如地中海贫血)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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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1.婴幼儿对大量或超量维生素A较敏感,应谨慎使用。2.儿童必需在成人监护下使用。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拿到之处。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妊娠期对维生素A需要量略增多,但每日不宜超过6000单位,孕妇摄入大量维生素A时有报道可能致胎儿畸形,如泌尿道畸形、生长延缓、早期骨骺愈合等。2.维生素A能从乳汁分泌,乳母摄入量增加时,应注意婴儿自母乳中摄取的维生素A量。3.孕妇一日不得超过1丸。4.有维生素A过量摄入,并可能合并早期妊娠者,应作妊娠试验,并测血中维生素A含量。5.维生素A过量期应避孕。6.妊娠妇女如有维生素A摄入过量中毒,应进行有无胎儿致畸风险的咨询。7.孕妇摄入正常膳食时,尚未发现有确切的维生素E缺乏,维生素E能部分通过胎盘,胎儿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长期服用维生素A,可能因视黄基醛廓清延迟而致维生素A过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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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各种原因如慢性失血、营养不良、儿童发育期等引起的缺铁性贫血。 |
用于防治因维生素A、E缺乏而引起的角膜软化症、干眼症、夜盲症、皮肤粗糙角化;亦用于心脑血管疾病、习惯性流产、不孕症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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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铁是红细胞中血红蛋白的组成元素。缺铁时,红细胞合成血红蛋白量减少,致使红细胞体积变小,携氧能力下降,形成缺铁性贫血,口服本品可补充铁元素,纠正缺铁性贫血。 |
维生素A有维持上皮组织如皮肤、眼结膜、角膜增加视网膜感光度等正常机能的作用,参与体内许多氧化过程,尤其是不饱和脂肪酸的氧化;维生素E属于抗氧剂,参与体内一些代谢反应,能对抗自由基的过氧化作用,可保护皮肤、还能增强卵巢功能、防止习惯性流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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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得长期使用,应在医师确诊为缺铁性贫血后使用,且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和血清铁水平。2下列情况慎用:酒精中毒、肝炎、急性感染、肠道炎症、胰腺炎、胃与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肠炎。3本品不应与浓茶同服。4本品宜在饭后或饭时服用,以减轻胃部刺激。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n |
应按推荐剂量使用,不可超量服用。慢性肾功能减退时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孕妇一日不得超过1粒。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