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防治因维生素A、E缺乏而引起的角膜软化症、干眼症、夜盲症、皮肤粗糙角化;亦用于心脑血管疾病、习惯性流产、不孕症的辅助治疗。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丸含维生素A5000单位,维生素E20毫克。 |
本品主要成份为:依替膦酸二钠。其化学名称为:(1-羟基亚乙基)二膦酸二钠盐。 |
|
生产企业 |
上海东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东海制药厂 |
北京巨能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921 |
国药准字H1098006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防治因维生素A、E缺乏而引起的角膜软化症、干眼症、夜盲症、皮肤粗糙角化;亦用于心脑血管疾病、习惯性流产、不孕症的辅助治疗。 |
用于绝经后骨质疏松症和增龄性骨质疏松症。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一次。 |
口服:一次0.2g,一日2次,两餐间服用。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高血压者禁用 |
|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1.婴幼儿对大量或超量维生素A较敏感,应谨慎使用。2.儿童必需在成人监护下使用。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拿到之处。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妊娠期对维生素A需要量略增多,但每日不宜超过6000单位,孕妇摄入大量维生素A时有报道可能致胎儿畸形,如泌尿道畸形、生长延缓、早期骨骺愈合等。2.维生素A能从乳汁分泌,乳母摄入量增加时,应注意婴儿自母乳中摄取的维生素A量。3.孕妇一日不得超过1丸。4.有维生素A过量摄入,并可能合并早期妊娠者,应作妊娠试验,并测血中维生素A含量。5.维生素A过量期应避孕。6.妊娠妇女如有维生素A摄入过量中毒,应进行有无胎儿致畸风险的咨询。7.孕妇摄入正常膳食时,尚未发现有确切的维生素E缺乏,维生素E能部分通过胎盘,胎儿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长期服用维生素A,可能因视黄基醛廓清延迟而致维生素A过量。 |
儿童注意事项: 长期用药可能影响骨代谢,应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实验可引起骨骼畸形,药物可经乳汁排泄,故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适量减量。 |
|
成分 |
用于防治因维生素A、E缺乏而引起的角膜软化症、干眼症、夜盲症、皮肤粗糙角化;亦用于心脑血管疾病、习惯性流产、不孕症的辅助治疗。 |
用于绝经后骨质疏松症和增龄性骨质疏松症。 |
|
药理作用 |
维生素A有维持上皮组织如皮肤、眼结膜、角膜增加视网膜感光度等正常机能的作用,参与体内许多氧化过程,尤其是不饱和脂肪酸的氧化;维生素E属于抗氧剂,参与体内一些代谢反应,能对抗自由基的过氧化作用,可保护皮肤、还能增强卵巢功能、防止习惯性流产。 |
本品为骨代谢调节药。对体内磷酸钙有较强的亲和力,能抑制人体异常钙化和过量骨吸收,减轻骨痛;降低血清碱性磷酸酶和尿羟脯氨酸的浓度;在低剂量时可直接抑制破骨细胞形成及防止骨吸收,降低骨转换率,增加骨密度等达到骨钙调节作用。 |
|
注意事项 |
应按推荐剂量使用,不可超量服用。慢性肾功能减退时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孕妇一日不得超过1粒。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本品需间隙、周期服药,服药2周后需停药11周为1周期,然后又重新开始第二周期,停药期间需补充钙剂及维生素D3。长期服用,请遵医嘱。2服药2小时内,避免食用高钙食品(例如牛奶或奶制品)以及含矿物质的维生素或抗酸药。3肾功能损害者慎用。4若出现皮肤瘙痒、皮疹等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