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用于治疗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性疾病及紫癜等辅助治疗。2、慢性铁中毒的治疗:维生素C促进去铁胺对铁的螯合,使铁排出加速。3、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症的治疗。4、下列情况对维生素C的需要量增加:(1)病人接受慢性血液透析、胃肠道疾病(长期腹泻、胃或回肠切除术后)、结核病、癌症、溃疡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发热、感染、创伤、烧伤、手术等;(2)因严格控制或选择饮食,接受肠道外营养的病人,因营养不良,体重骤降,以及在妊娠期和哺乳期;(3)应用巴比妥类、四环素类、水杨酸类,或以维生素C作为泌尿系统酸化药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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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C,化学名称:L-抗坏血酸。辅料为:碳酸氢钠、焦亚硫酸钠、盐酸半胱氨酸、依地酸二钠。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蛋白质、脂肪、饱和脂肪酸、多不饱和脂肪酸、中链甘油三酯、碳水化合物、糖、乳糖、水、钠、钾、氯化物、钙、镁、磷、铁、锌、铜、锰、碘化物、铬、钼、氟化物、硒、维生素A、维生素D3、维生素E、维生素K1、维生素B1、维生素B2、烟酰胺、维生素B6、维生素B12、泛酸、生物素、叶酸、维生素C、胆碱、渗透压、能量(能量来源: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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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福和华星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费森尤斯卡比华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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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0395 |
国药准字H20056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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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治疗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性疾病及紫癜等辅助治疗。2、慢性铁中毒的治疗:维生素C促进去铁胺对铁的螯合,使铁排出加速。3、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症的治疗。4、下列情况对维生素C的需要量增加:(1)病人接受慢性血液透析、胃肠道疾病(长期腹泻、胃或回肠切除术后)、结核病、癌症、溃疡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发热、感染、创伤、烧伤、手术等;(2)因严格控制或选择饮食,接受肠道外营养的病人,因营养不良,体重骤降,以及在妊娠期和哺乳期;(3)应用巴比妥类、四环素类、水杨酸类,或以维生素C作为泌尿系统酸化药时。 |
本品适用于需要高蛋白﹑高能量﹑易于消化的脂肪以及液体入量受限的病人,包括1. 代谢应激病人,特别是烧伤病人。2. 心功能不全病人的营养治疗。3. 持续性腹膜透析病人。4. 粘稠物阻塞症(胰纤维性囊肿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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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内或静脉注射,成人每次100-250mg,每日1-3次;小儿每日100-300mg,分次注射。必要时,成人每次2-4g,每日1-2次,或遵医嘱。 |
本品通过管饲或口服使用,应按照患者体重和营养状况计算每日用量。 1.以本品为唯一营养来源的患者:推荐的平均剂量为按体重一日20~30ml(30~45kcal)/kg。 2.以本品补充营养的患者:一日使用500ml(750kcal)。管饲给药时,应逐渐增加剂量,第一天的速度约为一小时20ml,以后逐日增加一小时20ml.最大滴速一小时125ml或根据患者的耐受程度。通过重力或泵调整输注速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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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禁用肠内营养的疾病:如肠梗阻、小肠无力、急性胰腺炎。 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蛋白质耐量下降。 3.对本品所合营养物质有先天性代谢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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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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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用于治疗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性疾病及紫癜等辅助治疗。2、慢性铁中毒的治疗:维生素C促进去铁胺对铁的螯合,使铁排出加速。3、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症的治疗。4、下列情况对维生素C的需要量增加:(1)病人接受慢性血液透析、胃肠道疾病(长期腹泻、胃或回肠切除术后)、结核病、癌症、溃疡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发热、感染、创伤、烧伤、手术等;(2)因严格控制或选择饮食,接受肠道外营养的病人,因营养不良,体重骤降,以及在妊娠期和哺乳期;(3)应用巴比妥类、四环素类、水杨酸类,或以维生素C作为泌尿系统酸化药时。 |
本品适用于需要高蛋白﹑高能量﹑易于消化的脂肪以及液体入量受限的病人,包括1. 代谢应激病人,特别是烧伤病人。2. 心功能不全病人的营养治疗。3. 持续性腹膜透析病人。4. 粘稠物阻塞症(胰纤维性囊肿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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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维生素类药。维生素C参与氨基酸代谢、神经递质的合成、胶原蛋白和组织细胞间质的合成,可降低毛细血管的通透性,加速血液的凝固,刺激凝血功能,促进铁在肠内吸收,促使血脂下降,增加对感染的抵抗力,参与解毒功能,且有抗组胺的作用及阻止致癌物质(亚硝胺)生成的作用。 |
给药速度太快或过量时,可能发生恶心、呕吐或腹泻等胃肠道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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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维生素C对下列情况的作用未被证实:预防或治疗癌症、牙龈炎、化脓、出血、血尿、视网膜出血、抑郁症、龋齿、贫血、痤疮、不育症、衰老、动脉硬化、溃疡病、结核、痢疾、胶原性疾病、骨折、皮肤溃疡、枯草热、药物中毒、血管栓塞、感冒等。2、对诊断的干扰。大量服用将影响以下诊断性试验的结果:(1)大便隐血可致假阳性;(2)能干扰血清乳酸脱氢酶和血清转氨酶浓度的自动分析结果;(3)尿糖(硫酸铜法)、葡萄糖(氧化酶法)均可致假阳性;(4)尿中草酸盐、尿酸盐和半胱氨酸等浓度增高;(5)血清胆红素浓度下降;(6)尿pH下降。3、下列情况应慎用:(1)半胱氨酸尿症;(2)痛风;(3)高草酸盐尿症;(4)草酸盐沉积症;(5)尿酸盐性肾结石;(6)糖尿病(因维生素C可能干扰血糖定量);(7)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8)血色病;(9)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10)镰形红细胞贫血。4、长期大量服用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故宜逐渐减量停药。 |
1.以本品提供全部营养的病人,应监测液体平衡。 2.根据个体代谢状态,决定是否需要额外补充钠。 3.以本品提供长期营养时,适用于禁用膳食纤维的患者,否则应选用含膳食纤维的营养制剂。 4.使用前摇匀,有效期内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