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明确原因的慢性失血,营养不良,妊娠、儿童发育期等引起的缺铁性贫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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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葡萄糖酸亚铁。辅料为:蔗糖、柠檬酸、食用香精、蒸馏水、苯甲酸钠。 |
柴胡、当归、白芍、炒白术、茯苓、炙甘草、薄荷。辅料为生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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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怡康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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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3829 |
国药准字Z440228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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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明确原因的慢性失血,营养不良,妊娠、儿童发育期等引起的缺铁性贫血。 |
疏肝健脾,养血调经。用于肝郁脾虚所致的郁闷不舒、胸胁胀痛、头晕目眩、食欲减退、月经不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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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5~20毫升,一日2~3次。 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毫升) 一日次数 1~3 10~15 4~6 一日2~3次 4~6 16~21 6~8 7~9 22~27 8~10 10~12 28~32 10~15 |
口服。一次6~9克(1-1瓶盖半),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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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肝肾功能严重损害,尤其是伴有未经治疗的尿路感染者禁用; 2;铁负荷过高、血色病或含铁血黄素沉着症患者禁用; 3;非缺铁性贫血(如地中海贫血)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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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小儿常用量为每日30mg/kg,分4次口服。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期补充铁剂以在妊娠中、后期最为适当,由于此时铁摄入量减少而需要量增加。个别文献报道在妊娠早期,应用山梨醇铁有发生流产者,所以在妊娠3~4月前应禁用山梨醇铁注射。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口服铁剂以治疗缺铁性贫血,必要时可适当增加剂量,因为胃液分泌减少,胃酸缺乏,铁自肠粘膜吸收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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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明确原因的慢性失血,营养不良,妊娠、儿童发育期等引起的缺铁性贫血。 |
疏肝健脾,养血调经。用于肝郁脾虚所致的郁闷不舒、胸胁胀痛、头晕目眩、食欲减退、月经不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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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铁是红细胞中血红蛋白的组成元素。缺铁时,红细胞合成血红蛋白量减少,致使红细胞体积变小,携氧能力下降,形成缺铁性贫血,口服本品可补充铁元素,纠正缺铁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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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得长期使用,应在医师确诊为缺铁性贫血后使用,且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和血清铁水平; 2.下列情况慎用:酒精中毒、肝炎、急性感染、肠道炎症、胰腺炎、胃与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肠炎;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本品不应与浓茶同服; 5.本品宜在饭后或饭时服用,以减轻胃部刺激;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 |
1.忌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物。 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或月经过少、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老体弱、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月经量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