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各种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骨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性关节炎等的关节痛、肿以及各种疼痛,如痛经、牙痛、手术后痛、癌性疼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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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本品主要成分为酮洛芬,其化学名为α-甲基-3-苯甲酰基-苯乙酸 |
活性成份:牛磺熊去氧胆酸250mg;赋形剂:微细结晶纤维素、乳糖、玉米淀粉、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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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郑州永和制药有限公司 |
DOPPEL FARMACEUTICI S.R.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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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0009 |
国药准字HJ201503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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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各种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骨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性关节炎等的关节痛、肿以及各种疼痛,如痛经、牙痛、手术后痛、癌性疼痛等。 |
溶解胆固醇结石(在胆囊或胆管存在1个或多个X-射线可见的霞径小于2cm的胆固醇结石;拒绝手术治疗或不适合手术治疗;十二指肠插管胆汁检查证实胆固醇过饱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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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1抗风湿,一次50mg,一日3~4次。最大用量一天200mg; 2治疗痛经,一次50mg,每6~8小时1次,必要时可增至每次75mg。为避免对胃肠道刺激,应饭后服用,整个胶囊吞服。 |
溶解胆固醇结石:常用剂量:5-10mg/kg/天,相当于2-3粒250mg胶囊,可分2-3次于饭后服用;但晚饭后才可以服用2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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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有过敏者2有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者。 |
本品的毒性和副作用比鹅去氧胆酸小,一般不引起腹泻,其他偶见的不良反应有便秘、过敏、头痛、头晕、胰腺炎和心动过速等。治疗期可引起胆结石钙化,软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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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应用本品时血浆蛋白结合率及药物排出速度可减低,导致血药浓度升高及半衰期延长,因而需注意剂量调整。尤其大于70岁者,开始可用半量,如无效且耐受好,可逐渐增加至常用量,但应密切监护。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怀孕及哺乳期妇女禁止用该药物治疗。育龄妇女可以使用本品,但一旦怀孕,必须终止治疗。儿童用药:儿童不宜使用。老年用药:老年用药无禁忌、配制品或任何特殊的限制,对于大众群体的有效警告同样适合老年病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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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各种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骨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性关节炎等的关节痛、肿以及各种疼痛,如痛经、牙痛、手术后痛、癌性疼痛等。 |
溶解胆固醇结石(在胆囊或胆管存在1个或多个X-射线可见的霞径小于2cm的胆固醇结石;拒绝手术治疗或不适合手术治疗;十二指肠插管胆汁检查证实胆固醇过饱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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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芳香基丙酸衍生物,属非甾体抗炎镇痛药。本品除抑制环氧合酶外尚有一定抑制脂氧酶及减少缓激肽的作用,从而减轻炎症损伤部位疼痛感觉。因缓激肽与前列腺素一起可引起疼痛。缓激肽还可引起子宫收缩,故本品用于痛经,主要是通过抑制缓激肽,从而抑制子宫收缩和镇痛而起到疗效。本品尚有一定的中枢性镇痛作用。急性毒性试验结果:大鼠经口LD50为101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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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2)有下列情况者应慎用:①哮喘,用药后可加重;②心功能不全、高血压、肾功能不全、肝硬化患者,用药后可加重水钠潴留,甚至导致心、肝、肾功能衰竭。③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障碍及血小板功能异常),用药后出血时间延长,出血倾向加重;④有消化道溃疡病史者,应用本品时易出现胃肠道副作用,包括产生新的溃疡;(3)本品为治疗关节炎的对症药物,用药数天至1周见效,达最大疗效需连续用药2~3周。必须同时进行病因治疗。(4)肾功能不全者应酌情减量。(5)为了减少对胃肠道刺激,可与食物同服或饭后服用。对急需止痛患者,可于进食前30分钟或进食后2小时服药。(6)长期用药时应定期随诊,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一旦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障碍、精神异常、血象异常及过敏反应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药、就诊。(7)对实验室检查的干扰:①由于本品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使出血时间延长3~4秒;②本品可使血钠浓度降低,血红蛋白及红细胞压积降低;③本品可致血清碱性磷酸酶、乳酸脱氢酶及转氨酶升高;④由于本品在尿中代谢产物的干扰,可影响尿17一羟皮质类固醇(17-OHCS)的测定结果。 |
1.对有下述情况的患者不推荐服用本药:频繁发作的胆绞痛、胆道感染、严重胰腺疾病及影响胆汁 酸肠肝循环的小肠疾病(如回肠切除、回肠造口、节段性回肠炎等)。 2.治疗开始前建议进行准确、细致的检查以确定胆囊功能是否正常及有无影响胆汁酸肠肝循环 的病变存在。 3.溶解胆固醇结石需要的治疗时间取决于结石的大小,但不应短于3或4个月。为判断疗效,应 在治疗前采用新式的X-射线对比成像仪和/或回声深度记录仪检査结石的大小,并在治疗开始 后定期检查,如每6个月1次。 4.对按推荐剂量治疗半年后结石大小未减小的患者,建议检查结石形成指数。如果胆汁的指数超过1. 0表明无法达到理想效果,应终止治疗。 5.在X-射线检查胆结石消失后应继续治疗3或4个月。中断治疗3或4周会导致胆汁回复到过饱和 状态,使总治疗时间延长。在结石溶解后立即中断治疗可引起复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