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类风湿关节炎、变形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肩周炎、颈肩腕症侯群。也用于痛风性关节炎、外伤和手术后的镇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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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奥沙普秦,其化学名为4,5-二苯基口恶唑-2-丙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帕洛诺司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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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州世纪星制药有限公司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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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820 |
国药准字H20150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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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类风湿关节炎、变形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肩周炎、颈肩腕症侯群。也用于痛风性关节炎、外伤和手术后的镇痛。 |
预防中毒致吐化疗引起的急性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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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口服。(1)抗风湿一次0.4g(2粒),一日1次,饭后口服,一日最大剂量0.6g(3粒)。(2)镇痛,一次0.2~0.4g(1~2粒),必要时可用2次。 2儿童常用量未建立。 |
成人推荐剂量为:化疗前约1小时,单剂量口服本品0.5mg(一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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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消化性溃疡,严重肝肾疾病患者,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患者,以及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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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期、哺乳期的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未在妊娠期妇女中进行充分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也没有妊娠期或分娩期妇女使用过帕洛诺司琼,因此其对母亲及胎儿的影响并不清楚,故怀孕期间应慎用本品。帕洛诺司琼是否通过乳汁分泌尚不明确。鉴于许多药物均经人体乳汁排泄,对乳儿有潜在的严重不良反应,且在大鼠致癌性研究中发现有潜在致癌作用。因此,应充分考虑使用药物的必要性,以决定是否停止哺乳或停止用药。儿童用药:18岁以下的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经研究确定。老年用药:在一项口服帕洛诺司琼的关键性研究中,成人癌症患者的总数中有181名65岁或65岁以上。由于接受0.5mg剂量的帕洛诺司琼的老年患者的人数不足,因此不能推断出任何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结论。一项交叉研究比较中,口服0.75mg剂量帕洛诺司琼之后,帕洛诺司琼的系统暴露量(ACU)相似,但是在健康的老年受试者中,与<65岁的受试者比较,≥65岁的受试者的平均Cmax低于15%。因此,老年患者不必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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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类风湿关节炎、变形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肩周炎、颈肩腕症侯群。也用于痛风性关节炎、外伤和手术后的镇痛。 |
预防中毒致吐化疗引起的急性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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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丙酸类非甾体抗炎药,具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它通过抑制环氧合酶而减少炎症介质前列腺素的合成,使局部组织因前列腺素引起的肿胀疼痛得以控制。本品的抗炎作用强于布洛芬,镇痛作用优于布洛芬、保泰松和阿司匹林,而胃粘膜损伤作用低于阿司匹林和保泰松。对消化道损伤轻微,而且药效具有持久性。本药有中枢性肌肉松弛作用。急性毒性:小鼠LD50灌胃给药为1342mg/kg,腹腔注射为342mg/kg。大鼠灌胃给药25~400mg/kg/日六个月,高剂量组有抑制体重增加及消化道反应、轻度贫血、肝细胞肿大、肾脏毒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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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消化道溃疡、出血病史患者慎用。2长期服用者有肝肾功能、血象异常则宜停药观察。3当与口服抗凝剂并用时应慎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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