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类风湿关节炎、变形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肩周炎、颈肩腕症侯群。也用于痛风性关节炎、外伤和手术后的镇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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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奥沙普秦,其化学名为4,5-二苯基口恶唑-2-丙酸。 |
盐酸阿罗洛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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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州世纪星制药有限公司 |
Dainippon Sumitomo Pharma 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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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820 |
国药准字J2011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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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类风湿关节炎、变形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肩周炎、颈肩腕症侯群。也用于痛风性关节炎、外伤和手术后的镇痛。 |
原发性高血压(轻-中度),心绞痛,心动过速性心律失常,原发性震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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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口服。(1)抗风湿一次0.4g(2粒),一日1次,饭后口服,一日最大剂量0.6g(3粒)。(2)镇痛,一次0.2~0.4g(1~2粒),必要时可用2次。 2儿童常用量未建立。 |
原发性高血压轻-中度),心绞痛心动过速性心律失常每次10-15 mg,每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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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消化性溃疡,严重肝肾疾病患者,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患者,以及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禁用。 |
心力衰竭,房室传导阻滞,心动过缓,胸痛,胸部不适感,眩晕,低血压,偶见心房颤动,末梢血循环障碍,心悸,气喘。乏力,头痛,嗜睡,偶见忧郁,失眠腹部不适感,腹泻,腹痛,恶心,呕吐,偶见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腹胀,便秘肝功能损害。支气管痉挛,气喘,咳嗽。眼泪减少,眼睛疲劳,偶见雾视。皮疹,荨麻疹瘙痒,灼热感。水肿,麻木,肌肉痛,口渴,脱发白细胞增多,阳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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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期、哺乳期的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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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类风湿关节炎、变形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肩周炎、颈肩腕症侯群。也用于痛风性关节炎、外伤和手术后的镇痛。 |
原发性高血压(轻-中度),心绞痛,心动过速性心律失常,原发性震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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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丙酸类非甾体抗炎药,具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它通过抑制环氧合酶而减少炎症介质前列腺素的合成,使局部组织因前列腺素引起的肿胀疼痛得以控制。本品的抗炎作用强于布洛芬,镇痛作用优于布洛芬、保泰松和阿司匹林,而胃粘膜损伤作用低于阿司匹林和保泰松。对消化道损伤轻微,而且药效具有持久性。本药有中枢性肌肉松弛作用。急性毒性:小鼠LD50灌胃给药为1342mg/kg,腹腔注射为342mg/kg。大鼠灌胃给药25~400mg/kg/日六个月,高剂量组有抑制体重增加及消化道反应、轻度贫血、肝细胞肿大、肾脏毒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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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消化道溃疡、出血病史患者慎用。2长期服用者有肝肾功能、血象异常则宜停药观察。3当与口服抗凝剂并用时应慎重。 |
有充血性心力衰竭可能的病人、特发性低血糖症、控制不充分的糖尿病、长时间禁食状态的病人、严重肝、肾功能障碍的病人、有末梢血循环障碍的病人(雷诺氏综合征,间歇性跛行等)慎用。长期给药时,须定期进行心功能检查(心率,血压,心电图,X光等)。在出现心动过缓及低血压时,须减量或停药。必要时可使用阿托品。须监测肝、肾功能。手术前48小时内不宜给药。用于嗜铬细胞瘤病人时,须始终联合用α-受体阻断剂。本药可影响驾车和操作机械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