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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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氨茶碱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氢溴酸右美沙芬6毫克。辅料为:吐温-80、丙二醇、黄原胶、聚磺苯乙烯钠、乙基纤维素、纯化水、蔗糖、羟苯乙酯、乙二胺四乙酸二钠、香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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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中新制药厂 |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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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0339 |
国药准字H20020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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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
本品用于伴有干咳的感冒、咽喉炎以及其他上呼吸道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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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1-0.2g,一日0.3-0.6g;极量:一次0.5g,一日1g。 2 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3-5mg/kg,一日3次。 |
口服。服用以前充分振摇。 成人和12周岁以上儿童,常用量每日2次,每次10毫升。 6~12岁儿童,常用量每日2次,每次5毫升。 2~6岁儿童,常用量每日2次,每次2.5毫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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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活动性消化溃疡和未经控制的惊厥性疾病患者禁用。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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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血浆清除率可降低,血清浓度增加,应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也能分泌入乳汁,随乳汁排出,孕妇、产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因血浆清除率降低,潜在毒性增加,55岁以上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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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
本品用于伴有干咳的感冒、咽喉炎以及其他上呼吸道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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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茶碱与乙二胺复盐,其药理作用主要来自茶碱,乙二胺使其水溶性增强。本品对呼吸道平滑肌有直接松弛作用。其作用机理比较复杂,过去认为通过抑制磷酸二酯酶,使细胞内cAMP含量提高所致。近来实验认为茶碱的支气管扩张作用部分是由于内源性肾上腺素与去甲肾上腺素释放的结果,此外,茶碱是嘌呤受体阻滞剂,能对抗腺嘌呤等对呼吸道的收缩作用。茶碱能增强膈肌收缩力,尤其在膈肌收缩无力时作用更显著,因此有益于改善呼吸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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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适用于哮喘持续状态或急性支气管痉挛发作的患者。 2应定期监测血清茶碱浓度,以保证最大的疗效而不发生血药浓度过高的危险。 3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年龄超过55岁特别是男性和伴发慢性肺部疾病的患者,任何原因引起的心力衰竭患者,持续发热患者。使用某些药物的患者及茶碱清除率减低者,在停用合用药物后,血清茶碱浓度的维持时间往往显著延长。应酌情调整用药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 4茶碱制剂可致心律失常和(或)使原有的心律失常恶化;患者心率和(或)节律的任何改变均应进行监测和研究。 5低氧血症、高血压或者消化道溃疡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 |
1.2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时请咨询医师。 2.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妇慎用。 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