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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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氨茶碱 |
分子式:C3H6N2O2;分子量:10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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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中新制药厂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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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0339 |
国药准字H2013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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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
用于治疗对本品敏感的活动性结核病,但需与其他有效抗结核药物联用。自于可能引起严重精神错乱,故临床应用受到一定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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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1-0.2g,一日0.3-0.6g;极量:一次0.5g,一日1g。 2 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3-5mg/kg,一日3次。 |
口服: 1.成人每天0.5~1g,分2次服用,初始2周可每次0.25g,每天2次,最大剂量为每天1g。 2.儿童每天5~20mg/kg,分2~4次服用,首剂用半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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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活动性消化溃疡和未经控制的惊厥性疾病患者禁用。 |
1.患有癫痫、严重忧郁症、烦躁或精神病者禁用。 2.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 3.嗜好饮酒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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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血浆清除率可降低,血清浓度增加,应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也能分泌入乳汁,随乳汁排出,孕妇、产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因血浆清除率降低,潜在毒性增加,55岁以上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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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
用于治疗对本品敏感的活动性结核病,但需与其他有效抗结核药物联用。自于可能引起严重精神错乱,故临床应用受到一定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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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茶碱与乙二胺复盐,其药理作用主要来自茶碱,乙二胺使其水溶性增强。本品对呼吸道平滑肌有直接松弛作用。其作用机理比较复杂,过去认为通过抑制磷酸二酯酶,使细胞内cAMP含量提高所致。近来实验认为茶碱的支气管扩张作用部分是由于内源性肾上腺素与去甲肾上腺素释放的结果,此外,茶碱是嘌呤受体阻滞剂,能对抗腺嘌呤等对呼吸道的收缩作用。茶碱能增强膈肌收缩力,尤其在膈肌收缩无力时作用更显著,因此有益于改善呼吸功能。 |
不良反应主要为中枢神经反应。 1.常见头痛、眩晕、嗜睡、行为异常、精神抑郁、定向或记忆障碍、震颤、抽搐、烦躁不安、惊厥或昏迷。 2.偶见加重心力衰竭、发热、恶心、呕吐、腹痛、肝功能异常、AST或ALT升高,本品可诱发精神病性反应,出现精神障碍和自杀倾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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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适用于哮喘持续状态或急性支气管痉挛发作的患者。 2应定期监测血清茶碱浓度,以保证最大的疗效而不发生血药浓度过高的危险。 3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年龄超过55岁特别是男性和伴发慢性肺部疾病的患者,任何原因引起的心力衰竭患者,持续发热患者。使用某些药物的患者及茶碱清除率减低者,在停用合用药物后,血清茶碱浓度的维持时间往往显著延长。应酌情调整用药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 4茶碱制剂可致心律失常和(或)使原有的心律失常恶化;患者心率和(或)节律的任何改变均应进行监测和研究。 5低氧血症、高血压或者消化道溃疡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 |
1.慎用:心功能不全者慎用。对儿童的安全性尚未明确,妊娠及哺乳妇女慎用。 2.本品的不良反应与血药浓度和给药剂量相关,特别是一日超过500mg时,治疗期间最好能监测血药浓度,并应控制其低于30μg/ml,对测定的血样宜于每天首剂服用前抽取。对肾功能不全者一周监测1次。 3.神经反应包括神经和精神两方面,可出现肌肉抽搐、惊厥发作,一旦出现应立即停药,宜同时给予大剂量的维生素B6以预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