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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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氨茶碱 |
麻黄、苦杏仁(炒)、莱菔子、葶苈子、紫苏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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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中新制药厂 |
荣昌制药(淄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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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0339 |
国药准字Z20010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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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
清热化痰,宣肺定喘。用于小儿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期轻症,中医辨证属肺热咳喘者。症见:咳喘哮鸣,痰稠难咯,发热或不发热,小便黄赤,大便干结,舌质红赤,苔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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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1-0.2g,一日0.3-0.6g;极量:一次0.5g,一日1g。 2 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3-5mg/kg,一日3次。 |
饭后口服。3-6岁,一次10ml,一日3次;7-10岁,一次15ml,一日3次;10岁以上,一次20ml,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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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活动性消化溃疡和未经控制的惊厥性疾病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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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血浆清除率可降低,血清浓度增加,应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也能分泌入乳汁,随乳汁排出,孕妇、产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因血浆清除率降低,潜在毒性增加,55岁以上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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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
清热化痰,宣肺定喘。用于小儿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期轻症,中医辨证属肺热咳喘者。症见:咳喘哮鸣,痰稠难咯,发热或不发热,小便黄赤,大便干结,舌质红赤,苔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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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茶碱与乙二胺复盐,其药理作用主要来自茶碱,乙二胺使其水溶性增强。本品对呼吸道平滑肌有直接松弛作用。其作用机理比较复杂,过去认为通过抑制磷酸二酯酶,使细胞内cAMP含量提高所致。近来实验认为茶碱的支气管扩张作用部分是由于内源性肾上腺素与去甲肾上腺素释放的结果,此外,茶碱是嘌呤受体阻滞剂,能对抗腺嘌呤等对呼吸道的收缩作用。茶碱能增强膈肌收缩力,尤其在膈肌收缩无力时作用更显著,因此有益于改善呼吸功能。 |
偶见服用后出现轻微恶心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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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适用于哮喘持续状态或急性支气管痉挛发作的患者。 2应定期监测血清茶碱浓度,以保证最大的疗效而不发生血药浓度过高的危险。 3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年龄超过55岁特别是男性和伴发慢性肺部疾病的患者,任何原因引起的心力衰竭患者,持续发热患者。使用某些药物的患者及茶碱清除率减低者,在停用合用药物后,血清茶碱浓度的维持时间往往显著延长。应酌情调整用药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 4茶碱制剂可致心律失常和(或)使原有的心律失常恶化;患者心率和(或)节律的任何改变均应进行监测和研究。 5低氧血症、高血压或者消化道溃疡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