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不宜用于重度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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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头孢氨苄0.125g,甲氧苄啶0.025g。 |
富马酸卢帕他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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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诺捷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四环科宝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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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6737 |
国药准字H20140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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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不宜用于重度感染。 |
主要用于季节性及长年性过敏性鼻炎,慢性特发性荨麻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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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4粒,旧3次。严重感染者一次6粒。小儿:按体重每日服用头抱羟氨苄0.025-00375g/kg,甲氧苄啶0.005-0.0075g/kg,分2-3次服用。 |
成人和青少年(12岁以上),建议剂量为每次10mg(一片),每天一次,饭前饭后口服均可。老年人:老年病人应慎重使用本品。见【老年用药】。 儿童:本品对12岁以下儿童患者的安全和疗效尚未确定,故不推荐使用。 肾或肝功能不全的病人:鉴于尚未获得治疗肾或肝功能不全的病人的临床经验,目前不建议此类病人服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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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头孢菌素或青霉素过敏者禁用。 2.对甲氧苄啶过敏者禁用。 3.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4.严重肝肾疾病患者禁用。 5.血液病患者禁用。 |
对本品含有的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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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透过胎盘,亦经乳汁排出,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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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不宜用于重度感染。 |
主要用于季节性及长年性过敏性鼻炎,慢性特发性荨麻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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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头孢氨苄属第一代头孢菌素,抗菌谱与头孢噻吩相仿,但其抗菌活性较后者为差。除肠球菌属、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外,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产或不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的大部分菌株对本品敏感。本品对奈瑟菌属有较好抗菌作用,但流感嗜血杆菌对本品的敏感性较差,本品对部分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和志贺菌都有一定抗菌作用。其余肠杆菌科细菌、不动杆菌、铜绿假单胞菌、脆弱拟杆菌均对本品呈现耐药。梭杆菌属和韦容球菌一般对本品敏感。厌氧革兰阳性球菌对本品中度敏感。 甲氧苄啶属抑菌剂,其作用机制是干扰细菌的叶酸代谢。 |
临床研究中,2025人服用了卢帕他定10mg,其中120人服用了一年以上。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嗜睡(9.5%),头痛(6.9%),疲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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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性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必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 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本品。 3.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时可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和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少数患者的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皆可升高。 4.每天口服剂量超过4g(无水头孢氨苄)时,应考虑改用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 5.头孢氨苄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品须减量。 6.下列情况应慎用:肝功能损害;由于叶酸缺乏的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或其他血液系统疾病;肾功能损害。 7.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严重感染。 |
1.不推荐饮用葡萄柚汁送服本品。本品与葡萄柚汁一起使用时,系统暴露量将提高3.5倍,因为葡萄柚汁不应与本品同时服用。 2.一份全面的QT/QTc研究对卢帕他定的心脏安全性进行了评估,表明当给药剂量上升至治疗剂量的10倍时仍未出现心电图的改变,因此可不必担忧本品的心脏安全性。但对于已明确的QT间期延长,不可纠正的低钾血症、进展的心律失常如心率过缓和急性心肌缺血的病人应慎用本品。 3.由于本品中含有乳糖-水合物,对于患有罕见遗传病如无法耐受乳糖、Lapp-乳糖酶缺乏或者葡萄糖-乳糖吸收障碍的患者应禁用本品。 4.对驾驶和操作机械能力的影响:有关研究显示,每日服用10mg卢帕他定不会对中枢神经系统的功能产生重要影响。但是,在不能确定服用本品对个人的影响是,服药者在驾驶或者操作机械是应特别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