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不宜用于重度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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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头孢氨苄0.125g,甲氧苄啶0.025g。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阿莫西林钠和舒巴坦钠。化学名称分别为:阿莫西林钠:(2S,5R,6R)-3,3-二甲基-6-[(R)-(-)-2-氨基-2-(4-羟基苯基)-乙酰氨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3.2.0]庚烷-2-甲酸钠。舒巴坦钠:(2S,5R)-3,3-二甲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3.2.0]庚烷-2-羧酸钠-4,4-二氧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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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诺捷有限责任公司 |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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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6737 |
国药准字H20031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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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不宜用于重度感染。 |
本品为由阿莫西林钠和舒巴坦钠组成的复方制剂,适用于产酶葡萄球菌、肺炎杆菌、其它链球菌、流感杆菌、淋球菌、大肠杆菌、变形杆菌、莫根杆菌、枸橼酸杆菌、肠杆菌、沙门菌等所致的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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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4粒,旧3次。严重感染者一次6粒。小儿:按体重每日服用头抱羟氨苄0.025-00375g/kg,甲氧苄啶0.005-0.0075g/kg,分2-3次服用。 |
肌内注射或稀释后静脉滴注给药。每次1.5~3g,加入5%葡萄糖溶液150--200ml静脉滴注,于1小时内滴完,每日2-3次。中、重度感染用量为4.5-6.0g/日,严重感染用量为9.0g/日或一日150mg/kg,分2-3次静滴。疗程为7~14天,重症感染者可适当延长疗程。肾功能不全病人用量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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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头孢菌素或青霉素过敏者禁用。 2.对甲氧苄啶过敏者禁用。 3.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4.严重肝肾疾病患者禁用。 5.血液病患者禁用。 |
1青霉素或其它β内酰胺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2对舒巴坦钠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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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透过胎盘,亦经乳汁排出,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多数青霉素已应用于儿科病人,至今未发现特殊问题。新生儿和6个月内的婴儿肾功能发育不完全可能减缓青霉素通过尿路排泄。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应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应仅在确有必要时应用本品;由于乳汁中可分泌少量阿莫西林,乳母服用后可能导致婴儿过敏,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同成年人用药。肾功能不全者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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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不宜用于重度感染。 |
本品为由阿莫西林钠和舒巴坦钠组成的复方制剂,适用于产酶葡萄球菌、肺炎杆菌、其它链球菌、流感杆菌、淋球菌、大肠杆菌、变形杆菌、莫根杆菌、枸橼酸杆菌、肠杆菌、沙门菌等所致的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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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头孢氨苄属第一代头孢菌素,抗菌谱与头孢噻吩相仿,但其抗菌活性较后者为差。除肠球菌属、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外,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产或不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的大部分菌株对本品敏感。本品对奈瑟菌属有较好抗菌作用,但流感嗜血杆菌对本品的敏感性较差,本品对部分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和志贺菌都有一定抗菌作用。其余肠杆菌科细菌、不动杆菌、铜绿假单胞菌、脆弱拟杆菌均对本品呈现耐药。梭杆菌属和韦容球菌一般对本品敏感。厌氧革兰阳性球菌对本品中度敏感。 甲氧苄啶属抑菌剂,其作用机制是干扰细菌的叶酸代谢。 |
本复方是由阿莫西林钠和舒巴坦钠组成。阿莫西林系杀菌性广谱抗生素,舒巴坦钠系不可逆的广谱β内酰胺酶抑制剂,可有效地抑制耐药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临床上许多革兰阳性和革兰阴性细菌产生β内酰胺酶,此酶可使阿莫西林失去抗菌活性。由于舒巴坦钠的存在,可使阿莫西林免遭p内酰胺酶的破坏,从而使已对阿莫西林耐药并产生β内酰胺酶的细菌,仍然对阿莫西林敏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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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性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必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 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本品。 3.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时可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和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少数患者的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皆可升高。 4.每天口服剂量超过4g(无水头孢氨苄)时,应考虑改用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 5.头孢氨苄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品须减量。 6.下列情况应慎用:肝功能损害;由于叶酸缺乏的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或其他血液系统疾病;肾功能损害。 7.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严重感染。 |
1单核细胞增多症病人使用本品时易发生皮肤潮红,慎用本品。 2期使用时易发生多重感染(如假单胞菌和念球菌感染),如出现多重感染应及时停药,并予以相应处理。 3本品属青霉素类药,使用前需做皮试,阳性者禁用。 4本品配成溶液后必须及时使用,不宜久置。 5接受别嘌醇(Allopciinol)或双硫仑(Disulfiram)治疗的病人,不宜使用本品。 6下列情况应慎用:(1)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2)老年人的肾功能严重损害时可能须调整剂量;严重肝功能不全者慎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