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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羟氨苄甲氧苄啶胶囊

头孢羟氨苄甲氧苄啶胶囊

处方 医保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诺捷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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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不宜用于重度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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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羟氨苄甲氧苄啶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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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头孢羟氨苄甲氧苄啶胶囊
头孢羟氨苄甲氧苄啶胶囊
硫酸庆大霉素氟米龙滴眼液
硫酸庆大霉素氟米龙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头孢氨苄0.125g,甲氧苄啶0.025g。

本品每5ml含硫酸庆大霉素1.5万单位与氟米龙5mg。

生产企业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诺捷有限责任公司

永光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6737

国药准字H2005560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不宜用于重度感染。

1.对庆大霉素易感的细菌引起的眼前段细菌性感染(如细菌性结膜炎)。2.眼前段炎症,有发生细菌性感染的危险(如眼科术后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4粒,旧3次。严重感染者一次6粒。小儿:按体重每日服用头抱羟氨苄0.025-00375g/kg,甲氧苄啶0.005-0.0075g/kg,分2-3次服用。

细菌性感染(如细菌性结膜炎):  剂量依病情轻重加以调整,建议每天点用5次,每次一滴滴入结膜囊内。严重者可在一到二天内,每小时点用一滴。  眼科术后治疗:第一周,每天四次,每次一滴滴入结膜囊内,之后酌减使用次数。  使用前先用力摇匀。

副作用

1.对头孢菌素或青霉素过敏者禁用。 2.对甲氧苄啶过敏者禁用。 3.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4.严重肝肾疾病患者禁用。 5.血液病患者禁用。

1对庆大霉素、氟米龙或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 2膜伤害或溃疡者; 3病毒感染(如单纯性疱疹、牛痘)或真菌病; 4眼结核患者; 5青光眼。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透过胎盘,亦经乳汁排出,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实验显示对胚胎有不良影响,大剂量使用氟米龙可能会引起畸形或死胎。尚无人类对照研究资料,因此不建议在妊娠及哺乳期妇女中应用本品,除非其治疗上的利益大于对胎儿的危险性。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成分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不宜用于重度感染。

1.对庆大霉素易感的细菌引起的眼前段细菌性感染(如细菌性结膜炎)。2.眼前段炎症,有发生细菌性感染的危险(如眼科术后治疗)。

药理作用

头孢氨苄属第一代头孢菌素,抗菌谱与头孢噻吩相仿,但其抗菌活性较后者为差。除肠球菌属、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外,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产或不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的大部分菌株对本品敏感。本品对奈瑟菌属有较好抗菌作用,但流感嗜血杆菌对本品的敏感性较差,本品对部分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和志贺菌都有一定抗菌作用。其余肠杆菌科细菌、不动杆菌、铜绿假单胞菌、脆弱拟杆菌均对本品呈现耐药。梭杆菌属和韦容球菌一般对本品敏感。厌氧革兰阳性球菌对本品中度敏感。 甲氧苄啶属抑菌剂,其作用机制是干扰细菌的叶酸代谢。

1庆大霉素 庆大霉素属于氨基糖甙类抗生素,以三个紧密相关菌属的形式存在,即庆大霉素C1、C2和C1a。本品的抗菌谱很广,对革兰氏阴性和阳性菌均有效,包括绿脓假单胞菌、葡萄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及结膜炎杆菌,克雷白杆菌属,肠杆菌,变形杆菌,大肠杆菌,志贺杆菌属,沙门菌属等菌种。绝大多数眼前段的细菌性感染如葡萄球菌,绿脓杆菌及变形杆菌属感染,都能经由局部使用庆大霉素成功治疗。链球菌和厌氧菌对庆大霉素均有耐药性。对标准化实验诱导的假单胞菌或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的角膜炎,单独使用庆大霉素或与皮质类固醇合用,均可达到很好的疗效。庆大霉素的作用机制是特异性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和破坏细胞膜。 2氟米龙  氟米龙是一合成的氟化皮质类固醇,具有抗炎作用,在淋巴组织中可抑制炎症反应,与其它类固醇相比,激素性免疫反应较轻。本成份可通过抑制充血、新生血管形成、肿胀、水肿、纤维蛋白渗出、毛细血管扩张、白细胞吸引、吞噬细胞活性、毛细血管增生、胶原蛋白沉积、疤痕生成而减轻过敏反应。 联合使用上述二种成份,可同时治疗或预防细菌感染,且具有抗炎作用。此外,庆大霉素可防止因使用类固醇而导致感染恶化的危险。

注意事项

1.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性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必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 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本品。 3.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时可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和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少数患者的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皆可升高。 4.每天口服剂量超过4g(无水头孢氨苄)时,应考虑改用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 5.头孢氨苄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品须减量。 6.下列情况应慎用:肝功能损害;由于叶酸缺乏的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或其他血液系统疾病;肾功能损害。 7.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严重感染。

1.长期使用类固醇治疗,可能会引起病理性眼内压升高,虽氟米龙与其它类固醇相比,此现象的发生率小得多,但仍应定期监测眼内压,特别是长期使用的患者; 2.大量部应用皮质类固醇治疗,可能导致后囊下白内障产生; 3.若眼内手术后立刻应用类固醇治疗,可能会延缓术后伤口的痊愈;长期使用类固醇或抗生素治疗,可能会增加继发性真菌或非易感细菌感染,故使用本复方制剂,请勿超过两周。持续角膜溃疡患者,应怀疑真菌感染; 4.长期使用类固醇治疗,可能会导致角膜和巩膜变薄,罕有报道角膜穿孔的发生;因此建议定期进行角膜厚度检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