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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羟氨苄甲氧苄啶胶囊

头孢羟氨苄甲氧苄啶胶囊

处方 医保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诺捷有限责任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不宜用于重度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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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羟氨苄甲氧苄啶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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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头孢羟氨苄甲氧苄啶胶囊
头孢羟氨苄甲氧苄啶胶囊
左旋多巴片
左旋多巴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头孢氨苄0.125g,甲氧苄啶0.025g。

本品的主要成分是左旋多巴,其化学名称:3-羟基-L-酪氨酸。

生产企业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诺捷有限责任公司

艾康礼德制药(浙江)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6737

国药准字H1097032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不宜用于重度感染。

用于儿童、青少年中屈光不正性弱视、屈光参差性弱视及斜视性弱视患者。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4粒,旧3次。严重感染者一次6粒。小儿:按体重每日服用头抱羟氨苄0.025-00375g/kg,甲氧苄啶0.005-0.0075g/kg,分2-3次服用。

口服   5~6周岁,每次0.125g(一片),开始三天每天50mg(小半片),每日二次。   7~12岁,每次0.25g(二片),开始三天每天用0.125g(一片),每日二次。   早晚饭后口服,四周为一疗程,一般用1~3个月或遵医嘱。  

副作用

1.对头孢菌素或青霉素过敏者禁用。 2.对甲氧苄啶过敏者禁用。 3.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4.严重肝肾疾病患者禁用。 5.血液病患者禁用。

严重精神疾患、严重心律失常、心力衰竭、青光眼、消化道溃疡和有惊厥史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透过胎盘,亦经乳汁排出,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儿童注意事项: 5岁以下儿童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分泌入乳汁,也会减少乳汁分泌,动物实验表明本品可引起内脏和骨骼畸形。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不宜用于重度感染。

用于儿童、青少年中屈光不正性弱视、屈光参差性弱视及斜视性弱视患者。

药理作用

头孢氨苄属第一代头孢菌素,抗菌谱与头孢噻吩相仿,但其抗菌活性较后者为差。除肠球菌属、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外,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产或不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的大部分菌株对本品敏感。本品对奈瑟菌属有较好抗菌作用,但流感嗜血杆菌对本品的敏感性较差,本品对部分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和志贺菌都有一定抗菌作用。其余肠杆菌科细菌、不动杆菌、铜绿假单胞菌、脆弱拟杆菌均对本品呈现耐药。梭杆菌属和韦容球菌一般对本品敏感。厌氧革兰阳性球菌对本品中度敏感。 甲氧苄啶属抑菌剂,其作用机制是干扰细菌的叶酸代谢。

1本品对弱视动物模型的改善视觉作用 (1)对弱视大鼠使用本品灌胃,每天一次,于用药第四周弱视大鼠的视觉-行动反应时间明显缩短,并有显著的统计学意义。 (2)对弱视家猫动物模型使用本品片剂灌胃处理,每天一次,于用药第二周起,弱视猫的视觉-行动反应时间显著减少,于用药第四周,其反应时间缩短有极显著的统计学意义。 2本品对人体视功能的作用 据报道,视网膜中央有多巴胺能神经,从外界给予多巴可以增加神经元中的递质贮存。使用本品能改善人体视觉对比敏感度,减少固视暗点及提高视力。

注意事项

1.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性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必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 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本品。 3.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时可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和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少数患者的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皆可升高。 4.每天口服剂量超过4g(无水头孢氨苄)时,应考虑改用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 5.头孢氨苄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品须减量。 6.下列情况应慎用:肝功能损害;由于叶酸缺乏的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或其他血液系统疾病;肾功能损害。 7.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严重感染。

1有严重心血管、肺、支气管、肾、肝及内分泌疾患者应谨慎用药 2接受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苯乙肼、异唑肼)使用者,需停药两周后方能使用本品。 35岁以下的儿童慎用。 4本品不宜长期连续(一年以上)使用。 5过量使用本品偶见一过性血钾下降,血浆醛固酮升高,血尿素氮轻度升高,血清谷丙转氨酶、乳酸脱氢酶、碱性磷酸酶与胆红质升高,多数患者停药后能自行恢复。 6本品应在眼科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7如有不良反应发生,应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