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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头孢噻肟钠

注射用头孢噻肟钠

处方 医保

上海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败血症、下呼吸道感染、腹腔和胆道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和严重皮肤软组织感染等。对于由多种耐药革兰阴性杆菌引起的免疫缺陷者感染、医院内感染以及革兰阴性杆菌或铜绿假单胞菌所致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尤为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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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头孢噻肟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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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注射用头孢噻肟钠
注射用头孢噻肟钠
盐酸丙美卡因滴眼液
盐酸丙美卡因滴眼液
主要成分

头孢噻吩钠

主要成分:盐酸丙美卡因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l6H26N2O3·HCl分子量:330.85防腐剂:每毫升含苯扎氯铵0.1mg(0.01%)

生产企业

上海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s.a. ALCON-COUVREUR n.v.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1020925

H2016013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败血症、下呼吸道感染、腹腔和胆道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和严重皮肤软组织感染等。对于由多种耐药革兰阴性杆菌引起的免疫缺陷者感染、医院内感染以及革兰阴性杆菌或铜绿假单胞菌所致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尤为适用。

眼科表面麻醉,如:眼压计测量眼内压;手术缝合及取异物;结膜及角膜刮片,前房角镜检查,三面镜检查以及其它需表面麻醉的操作。

用法用量

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1.败血症、下呼吸道感染、胆道感染等,一日4~6g,分2~3次静脉滴注或静脉注射,疗程10~14日;2.泌尿系统感染和重度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一日2~4g,分2次静脉滴注或静脉注射,疗程7~14日。3.对于某些危及生命的感染、严重铜绿假单胞菌感染和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可酌情增量至一日0.15~0.2g/kg,分3次静脉滴注或静脉注射。4.婴幼儿常用剂量为一日30~100mg/kg,分2~3次静脉滴注。

1.短时间麻醉:操作前1-2滴,必要时可追加1滴。2.取异物或缝线拆除等小手术:...

副作用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眼部影响短暂症状:刺激,灼热感,结膜发红偶见症状:严重的过敏性角膜反应,以弥漫性表皮角膜炎为特征,伴随着纤维化和∕或大面积表皮细胞脱落、弥漫性基质肿大,角膜后弹性层炎以及虹膜炎。全身反应眼部使用局部麻醉剂很少见全身反应,但是可能会出现一定的全身毒性,表现为对中枢神经系统的刺激引起的抑郁。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婴幼儿不宜作肌内注射。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经乳汁排出,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虽无发生问题的报告,但应用本品时宜暂停哺乳。本品可透过血胎盘屏障进入胎儿血循环,孕妇应限用于有确切适应证的患者。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用药根据肾功能适当减量。

成分

用于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败血症、下呼吸道感染、腹腔和胆道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和严重皮肤软组织感染等。对于由多种耐药革兰阴性杆菌引起的免疫缺陷者感染、医院内感染以及革兰阴性杆菌或铜绿假单胞菌所致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尤为适用。

眼科表面麻醉,如:眼压计测量眼内压;手术缝合及取异物;结膜及角膜刮片,前房角镜检查,三面镜检查以及其它需表面麻醉的操作。

药理作用

本品为第一代头孢菌素,抗菌谱广,对革兰阳性菌的活性较强,产青霉素酶和不产青霉素酶金葡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B组溶血性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表皮葡萄球菌、白喉杆菌、炭疽杆菌对本品皆相当敏感。肠球菌属、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李斯特菌和奴卡菌耐药。流感嗜血杆菌、脑膜炎奈瑟菌、卡他莫拉菌和淋病奈瑟菌对本品高度敏感,部分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变形杆菌属菌株对本品多中度敏感,其余革兰阴性杆菌则多数耐药。革兰阳性厌氧菌对本品敏感,脆弱拟杆菌对本品耐药。本品主要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cephamycin)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头孢菌素时发生过敏反应者达5%~10%;如作免疫反应测定时,则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对头孢菌素过敏者达20%。 2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本品时应根据病人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者,不宜再选用头孢菌素类。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类很少产生伪膜性结肠炎)者应慎用。 4肾功能明显减退者应用本品时,需根据肾功能损害程度减量。 5对重症革兰阳性球菌感染,本品为非首选品种。 6在不同存放条件下,本品粉末的颜色可变暗,但不影响其活性。 7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病人直接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本品可使硫酸铜尿糖试验呈假阳性;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和血清肌酐皆可升高。8.以生理盐水、5%葡萄糖注射液或乳酸钠稀释成的静脉注射液(20mg/ml)在室温存放不宜超过24小时。

1.表面麻醉剂的长期使用会降低麻醉效果的持续时间,需要提高剂量以达到预期的麻醉效果。增加剂量可能会引起继发角膜感染和∕或角膜浑浊,并伴随永久性的失明以及角膜穿孔。2.癫痫病、心脏病患者、甲状腺机能亢进或有呼吸问题的患者使用本品应特别慎重。肌无力患者对麻醉剂尤其敏感。血浆中乙酰胆碱酶量少的患者,以及正在接受胆碱酯酶抑制剂治疗的患者局部使用酯类麻醉剂时引起全身副作用的风险增加。3.使用本品时应防止异物进入眼内并禁止揉擦眼睛直至麻醉剂失效。4.如眼部出现过敏症状或恶化,应停止使用。5.滴瓶尖端请勿触及眼睑及其周围皮肤或其他物体表面,以避免污染滴瓶尖端以及溶液。当不使用时,盖紧瓶盖。6.仅供眼部使用,不可注射或口服。7.本品含有防腐剂苯扎氯铵,配戴软性隐形眼镜时不可使用。8.使用本品后,可闭合眼睑并使用手指压合泪管2分钟以减少全身吸收。9.短暂的视力模糊或其他视觉干扰会影响驾驶或操作机器。如果滴入后出现视力模糊,患者需等待至视力清楚才能驾驶或操作机器。10.应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11.首次开封4周后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