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败血症、下呼吸道感染、腹腔和胆道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和严重皮肤软组织感染等。对于由多种耐药革兰阴性杆菌引起的免疫缺陷者感染、医院内感染以及革兰阴性杆菌或铜绿假单胞菌所致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尤为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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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头孢噻吩钠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毫升含门冬氨酸7.8毫克、维生素B6,0.5毫克、甘草酸二钾1.0毫克、盐酸萘甲唑林0.03毫克、甲硫酸新斯的明0.0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1毫克。辅料为:薄荷脑、樟脑、聚山梨酯80、依地酸二钠、氯化钠、氢氧化钠。抑菌剂:三氯叔丁醇(每毫升含3毫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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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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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0925 |
国药准字H20158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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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败血症、下呼吸道感染、腹腔和胆道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和严重皮肤软组织感染等。对于由多种耐药革兰阴性杆菌引起的免疫缺陷者感染、医院内感染以及革兰阴性杆菌或铜绿假单胞菌所致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尤为适用。 |
用于抗眼疲劳,减轻结膜充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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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1.败血症、下呼吸道感染、胆道感染等,一日4~6g,分2~3次静脉滴注或静脉注射,疗程10~14日;2.泌尿系统感染和重度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一日2~4g,分2次静脉滴注或静脉注射,疗程7~14日。3.对于某些危及生命的感染、严重铜绿假单胞菌感染和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可酌情增量至一日0.15~0.2g/kg,分3次静脉滴注或静脉注射。4.婴幼儿常用剂量为一日30~100mg/kg,分2~3次静脉滴注。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4-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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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偶见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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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婴幼儿不宜作肌内注射。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经乳汁排出,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虽无发生问题的报告,但应用本品时宜暂停哺乳。本品可透过血胎盘屏障进入胎儿血循环,孕妇应限用于有确切适应证的患者。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用药根据肾功能适当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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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败血症、下呼吸道感染、腹腔和胆道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和严重皮肤软组织感染等。对于由多种耐药革兰阴性杆菌引起的免疫缺陷者感染、医院内感染以及革兰阴性杆菌或铜绿假单胞菌所致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尤为适用。 |
用于抗眼疲劳,减轻结膜充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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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第一代头孢菌素,抗菌谱广,对革兰阳性菌的活性较强,产青霉素酶和不产青霉素酶金葡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B组溶血性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表皮葡萄球菌、白喉杆菌、炭疽杆菌对本品皆相当敏感。肠球菌属、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李斯特菌和奴卡菌耐药。流感嗜血杆菌、脑膜炎奈瑟菌、卡他莫拉菌和淋病奈瑟菌对本品高度敏感,部分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变形杆菌属菌株对本品多中度敏感,其余革兰阴性杆菌则多数耐药。革兰阳性厌氧菌对本品敏感,脆弱拟杆菌对本品耐药。本品主要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 |
本品所含门冬氨酸、维生素B6在糖、蛋白质、脂肪代谢中起重要作用,可维持角膜与虹膜、睫状体的新陈代谢。甘草酸二钾具有抗炎、抗过敏作用。盐酸 萘甲唑林为血管收缩剂,可减轻炎症和充血。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可缓解过敏反应症状。甲硫酸新斯的明为抗胆碱酯酶药,具有拟胆碱作用,可降低眼压,调 节视力以及解除眼肌疲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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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cephamycin)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头孢菌素时发生过敏反应者达5%~10%;如作免疫反应测定时,则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对头孢菌素过敏者达20%。 2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本品时应根据病人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者,不宜再选用头孢菌素类。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类很少产生伪膜性结肠炎)者应慎用。 4肾功能明显减退者应用本品时,需根据肾功能损害程度减量。 5对重症革兰阳性球菌感染,本品为非首选品种。 6在不同存放条件下,本品粉末的颜色可变暗,但不影响其活性。 7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病人直接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本品可使硫酸铜尿糖试验呈假阳性;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和血清肌酐皆可升高。8.以生理盐水、5%葡萄糖注射液或乳酸钠稀释成的静脉注射液(20mg/ml)在室温存放不宜超过24小时。 |
1.本品仅供眼用,切忌口服。 2.闭角型青光眼慎用。 3.滴眼时,瓶口勿接触手和眼睛,避免污染。 4.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眼红、疼痛等情况,应停药就医。 5.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开启包装后应妥善使用与保存,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开盖一个月后不可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