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对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具有良好的降低眼内压疗效。对于某些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手术后未完全控制的闭角型青光眼以及其他药物及手术无效的青光眼,加用本品滴眼可进一步增强降眼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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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左布诺洛尔。其化学名称为:消旋-5-[3-叔丁氨基-2-羟丙氧基]3,4-双氢-1-(2H)萘酮。分子式:C17H25NO3HCl分子量:327.85 |
本品主要成分是甲苯磺酸舒他西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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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深圳致君制药有限公司 |
东药集团沈阳施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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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004 |
国药准字H200509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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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对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具有良好的降低眼内压疗效。对于某些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手术后未完全控制的闭角型青光眼以及其他药物及手术无效的青光眼,加用本品滴眼可进一步增强降眼压效果。 |
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中耳炎、扁桃体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肺炎等。3.泌尿系统感染。4.皮肤软组织感染。5.淋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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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滴,一日1—2次。滴于结膜囊内,滴后用手指压迫内毗角泪囊部3~5分钟。 |
口服或温开水冲制成混悬液后口服,成人(包括老年人)及体重大于或等于30公斤的儿童常用量一次0.375~0.75g,一日2次;儿童:体重<30公斤者,每日每公斤体重50mg,分二次服用;无论成人或儿童,疗程一般为5~14天,必要时可延长。任何由溶血性链球菌所引起的感染,疗程最少10天,以防止急性风湿热或肾小球肾炎的发生。治疗非特异性淋病时,可用本品单剂2.25g(6片)口服,加服1g丙磺舒,以延长氨苄西林及舒巴坦血清浓度,怀疑为梅菌引起的淋病时,在使用本品前应接受暗视野检查,并最少在四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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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支气管哮喘者或有支气管哮喘史者,严重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 2窦性心动过缓,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明显心衰,心源性休克。 3对本品过敏者。 |
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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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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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由于尚未有妊娠及哺乳期妇女使用的安全性资料,因此,妊娠及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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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对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具有良好的降低眼内压疗效。对于某些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手术后未完全控制的闭角型青光眼以及其他药物及手术无效的青光眼,加用本品滴眼可进一步增强降眼压效果。 |
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中耳炎、扁桃体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肺炎等。3.泌尿系统感染。4.皮肤软组织感染。5.淋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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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 左布诺洛尔为非选择性β-肾上腺受体阻断剂,对β1和β2受体均有阻断作用。左布诺洛尔的阻断受体作用比它的右旋异构体强60倍,但直接心肌抑制作用相同,因此左旋异构体-左布诺洛尔被采用。左布诺洛尔无明显局麻作用及内在拟交感作用。 2 本品为,对高眼压及正常眼压患者均有降眼压作用,降眼压效果与timolol相同,最大降眼压幅度为7mmHg。 3 滴用本品一小时内可检测到其药物作用,2~6小时作用达高峰,一次用药后药物作用可维持24小时。药理作用维持时间长是本品最大优点,其机理为主药左旋丁萘酮洛尔的血浆半衰期较长,为6小时,而其主要代谢产物二氢丁萘酮洛尔与主药有相同的降眼压效应,且半衰期更长,达7小时。 4 本品的降眼压机制主要是减少房水生成,本品对房水经葡萄膜巩膜外流、房水流出易度及巩膜上静脉压无影响。 |
本品为舒巴坦与氨苄西林的酯化物,口服后经肠内酯酶水解成舒巴坦及氨苄西林,氨苄西林为本品中的杀菌成份,作用于细胞活性繁殖阶段,通过对细胞壁粘肽生物合成的抑制,而起杀菌作用。舒巴坦本身对细菌抑制性作用弱,是一种竞争性不可逆的β-内酰胺酶抑制剂,它与β-内酰胺类抗生素联合应用后,能获得良好的协同作用。本品对多种革兰氏阳性与革兰氏阴性细菌有效,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包括耐青霉素与一些耐甲氧苯青霉素菌株)、肺炎球菌、粪链球菌以及其它链球菌属等阳性菌,阴性菌包括大肠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布兰汉氏卡他菌、埃希氏杆菌、克雷伯氏杆菌、奇异变形杆菌等,厌氧菌包括脆弱杆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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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慎用于已知是全身beta;-肾上腺能阻断剂禁忌症的患者,包括异常心动过缓,I度以上房室传导阻滞。先天性心衰应到底适当控制后,才能使用本品。 2对有明显心脏疾病患者应用本品应监测脉搏。 3本品慎用于对其他beta;-肾上腺能阻断剂过敏者。 4已有肺功能低下的患者慎用。 5本品慎用于自发性低血糖患者及接受胰岛素或降糖药治疗的患者,因beta;受体阻滞剂可掩盖低血糖症状。 6本品不易单独用于治疗闭角型青光眼。 7与其他滴眼液联合使用时,请间隔10分钟以上。 8本品含氯化苯烷铵戴软性角膜接触镜者不宜使用。 9使用中若出现脑供血不足症状时应立即停药。 10重症肌无力患者,用本品滴眼时需遵医嘱。 11定期复查眼压,根据眼压变化调整用药方案。 12用前应摇匀,避免容器尖端接触眼睛,防止滴眼液污染。 |
1.首次使用青霉素类药物的患者,应首先进行青霉素皮试,对于阳性反应者禁用本品。 2.应用本品前,应首先确定患者是否对青霉素过敏,过敏者禁用。 3.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慎用。 4.用药期间,若有过敏反应发生,则应停药,并采取相应措施。 5.本品长期应用时,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 6.由于尚未有妊娠及哺乳期妇女使用的安全性资料,因此,妊娠及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