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对罗氏芬敏感的致病菌引起的感染,如:脓毒血症,脑膜炎,播散性莱姆病(早、晚期),腹部感染(腹膜炎、胆道及胃肠道感染),骨、关节、软组织、皮肤及伤口感染,免疫机制低下病人之感染,肾脏及泌尿道感染,呼吸道感染,尤其是肺炎、耳鼻喉感染,生殖系统感染,包括淋病,术前预防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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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曲松钠。其化学名为:[6R-[6a,7b(Z)]]-3-[[1,2,5,6-四氢-2-甲基-5,6-二氧代-1,2,4-三嗪-3-基]硫代甲基]-7-[[(2-氨基-4-噻唑基)(甲氧亚氨基)乙酰基]氨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二钠盐三倍半水合物。 |
阿奇霉素 分子式:C38H72N2O12 分子量: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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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 |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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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3037 |
国药准字H20094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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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对罗氏芬敏感的致病菌引起的感染,如:脓毒血症,脑膜炎,播散性莱姆病(早、晚期),腹部感染(腹膜炎、胆道及胃肠道感染),骨、关节、软组织、皮肤及伤口感染,免疫机制低下病人之感染,肾脏及泌尿道感染,呼吸道感染,尤其是肺炎、耳鼻喉感染,生殖系统感染,包括淋病,术前预防感染。 |
1.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 2.敏感细菌引起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3.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以及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 4.沙眼衣原体及非多种耐药淋病奈瑟菌所致的尿道炎和宫颈炎; 5.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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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标准剂量: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罗氏芬的通常剂量是1~2克,每日一次(每24小时)。 危重病例或由中度敏感菌引起之感染,剂量可增至4克,每日一次。 新生儿、婴儿及12岁以下儿童:建议以下剂量每日使用一次。 新生儿(14天以下)每日剂量为按体重20~50毫克/千克,不超过50毫克/千克,无需区分早产儿及足月婴儿。 婴儿及儿童(15天至12岁)每日剂量按体重20~80毫克/千克。 体重50千克或以 |
将本品倒入杯中加入适量凉开水溶解摇匀后口服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服用成人用量:1.沙眼衣原体或敏感淋病奈瑟菌所致性传播疾病仅需单次口服本品1.0g2.对其他感染的治疗:第1日0.5g顿服第2~5日一日0.25g顿服;或一日0.5g顿服连服3日小儿用量:1.治疗中耳炎肺炎第1日按体重10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5g)第2~5日每日按体重5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25g)或按如下方法给药:体重(kg)首日第2~5日15~250.2g顿服0.1g顿服26~350.3g顿服0.15g顿服36~450.4g顿服0.2g顿服2.治疗小儿咽炎扁桃体炎一日按体重12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5g)连用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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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已知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1.对阿奇霉素、红霉素或其他任何一种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哺乳期妇女应用须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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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出生体重小于2kg者)的用药安全尚未确定。有黄疸的新生儿或有黄疸严重倾向的新生儿应慎用或避免使用本品。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用头孢菌素类虽尚未见发生问题的报告,其应用仍须权衡利弊。 老人注意事项: 除非老年患者虚弱、营养不良或有重度肾功能损害时,老年人应用头孢曲松一般不需调整剂量。 |
儿童注意事项: 治疗小于6个月小儿中耳炎、社区获得性肺炎及小于2岁小儿咽炎或扁桃体炎的疗效与安全性尚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哺乳期妇女须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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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对罗氏芬敏感的致病菌引起的感染,如:脓毒血症,脑膜炎,播散性莱姆病(早、晚期),腹部感染(腹膜炎、胆道及胃肠道感染),骨、关节、软组织、皮肤及伤口感染,免疫机制低下病人之感染,肾脏及泌尿道感染,呼吸道感染,尤其是肺炎、耳鼻喉感染,生殖系统感染,包括淋病,术前预防感染。 |
1.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 2.敏感细菌引起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3.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以及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 4.沙眼衣原体及非多种耐药淋病奈瑟菌所致的尿道炎和宫颈炎; 5.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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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头孢曲松通过抑制细胞壁的合成而产生杀菌活性。头孢曲松在体外对许多革兰阴性菌及革兰阳性菌发挥杀菌作用,并对革兰阳性菌及革兰阴性菌的大多数b-内酰胺酶(青霉素酶及头孢菌素酶)具有很高的稳定性,头孢曲松在体外试验及临床感染(见适应症)中通常对以下致病菌发挥抗菌作用。 吸收以1克单剂量头孢曲松肌肉注射后2~3小时达最高血药浓度,大约为81毫升/升。肌肉注射后的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与同剂量的静脉注射后相等,提示肌肉注射头孢曲松的生物利用度可达100%。 头孢曲松的分布容积为7~12升。一次使用头孢曲松1~2克后显示出很好的组织与体液的穿透性。在肺脏、心脏、胆道、肝脏、扁桃体、中耳及鼻粘膜、骨骼、脑脊液、胸膜液、前列腺液及滑膜液等60多种组织和体液中药物浓度保持高于感染致病菌的最低抑菌浓度达24小时以上。静脉使用头孢曲松后能迅速弥散至间质液中,并保持对敏感细菌的杀菌浓度达24小时。 |
阿奇霉素为15元环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体外试验证明阿奇霉素对临床上多种常见致病菌有抗菌作用包括:革兰阳性需氧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酿脓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和其他链球菌白喉(棒状)杆菌本品对于耐红霉素的革兰阳性细菌包括粪链球菌(肠球菌)以及耐甲氧西林的多种葡萄球菌菌株呈现交叉耐药性革兰阴性需氧菌:流感嗜血杆菌副流感嗜血杆菌卡他摩拉菌不动杆菌属耶尔森菌属嗜肺军团菌百日咳杆菌副百日咳杆菌志贺菌属巴斯德菌属霍乱弧菌副溶血性杆菌类志贺吡邻单胞菌本品对下列革兰阴性菌的活性视菌株而定并需作敏感性测定:大肠埃希菌伤寒沙门菌肠肝菌属亲水性单胞菌克雷白菌属厌氧菌:脆弱类杆菌类杆菌属产气荚膜杆菌消化链球菌属坏死梭杆菌痤疮丙酸杆菌性传播疾病微生物:梅毒螺旋体淋病奈瑟菌杜克嗜血杆菌其他微生物:包括特南包柔螺旋体(Lyme病体)肺炎支原体人型支原体解脲支原体沙眼衣原体卡氏肺孢子虫鸟分枝杆菌属弯曲菌属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德杆菌下列革兰阴性菌通常是耐药的:变形杆菌属沙雷菌属摩根杆菌假单胞杆菌作用机制与红霉素相同主要与细菌核糖体的50S亚单位结合抑制依赖于RNA的蛋白合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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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警惕:与其他头孢类抗生素一样,尽管已获得病人的全部病史,但亦不排除过敏性休克之可能性,过敏性休克需要紧急处理。包括头孢曲松在内的几乎所有的抗菌素都曾有发生伪膜性肠炎的报道,所以,对使用抗菌素的腹泻病人考虑到这一诊断是非常重要的。与其他抗生素一样,也可能会遇到罗氏芬不敏感的严重感染。通常继发于使用超过所推荐的标准剂量之后,胆囊超声图会误诊为胆囊结石之阴影。这些会随着罗氏芬治疗的结束或中止用药而消失,阴影是由于头孢曲松钙盐沉积所致。极少的情况下以上检查所见会伴有症状,对这些伴有症状的病人,建议进行保守的非手术治疗。对伴有症状的病人,应由临床医师判定是否停用罗氏芬。罗氏芬对新生儿、婴儿及儿童的安全性和药效已在用量及使用方法一节中阐明。研究表明,如同其他头孢类抗生素一样,头孢曲松也会从血浆白蛋白中置换出胆红素。罗氏芬慎用于治疗患有高胆红素血症的新生儿。罗氏芬不应用于可能发展为脑黄疸的新生儿(尤其是早产儿)。长期使用罗氏芬时,应定期测定血象。 用罗氏芬进行治疗时,可能对诊断性试验有影响,库姆斯氏试验极少会呈假阳性表现。如同其他抗菌素一样,罗氏芬也可能使血半乳糖试验出现假阳性结果;同样地,无酶法测定尿糖也可能出现假阳性结果。因此,在使用罗氏芬期间,应以酶法测定尿糖。 不相容性:罗氏芬不能加入哈特曼氏以及林格氏等含有钙的溶液中使用。据论著报道,罗氏芬与氨苯喋啶、万古霉素、氟康唑以及氨基糖甙类抗菌素具有不相容性。 稳定性:配制之罗氏芬溶液,可在室温下保持其理化稳定性6小时。或在2-8℃条件下保持24小时。 |
1.进食可影响阿奇霉素的吸收,故需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口服; 2.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40ml/分钟)不需作剂量调整,但阿奇霉素对较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使用尚无资料,给这些患者使用阿奇霉素时应慎重。3.由于肝胆系统是阿奇霉素排泄的主要途径,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病患者不应使用。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 4.用药期间如果发生过敏反应(如血管神经性水肿、皮肤反应、Stevous-Jonson综合征及毒性表皮坏死等),应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措施; 5.治疗期间,若患者出现腹泻症状,应考虑假膜性肠炎发生。如果诊断确立,应采取相应治疗措施,包括维持水、电解质平衡、补充蛋白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