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肠内异常发酵、消化不良、肠炎和小儿腹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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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乳酸菌素 |
菊花,薄荷,川芎,白芷,荆芥,防风,桔梗,连翘,栀子,黄芩(酒炒),黄柏(酒炒),大黄(酒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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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新东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鞍山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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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9445 |
国药准字Z210216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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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肠内异常发酵、消化不良、肠炎和小儿腹泻。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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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嚼服。成人一次1.2~2.4克(按乳酸菌素计),一日3次。小儿一次0.4~0.8克(按乳酸菌素计),一日3次。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水丸一次6克,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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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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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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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肠内异常发酵、消化不良、肠炎和小儿腹泻。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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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在肠道形成保护层,阻止病原菌、病毒的侵袭;刺激肠道分泌抗体,提高肠道免疫力;选择性杀死肠道致病菌,保护促进有益菌的生长;调节肠黏膜电解质、水分平衡;促进胃液分泌,增强消化功能。 |
少数患者可有大便次数增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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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