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组胺H2受体阻滞药。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上消化道出血及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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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西咪替丁。其化学名称为:N’-甲基-N”-[2[[(5-甲基-1H-咪唑-4-基)甲基]硫代]乙基]-N-氰基胍。 |
本品主要成分为奥沙利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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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子福国际药业(江苏)有限公司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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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4325 |
国药准字H20094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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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组胺H2受体阻滞药。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上消化道出血及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用于经氟脲嘧啶治疗失败后的结直肠癌转移的患者,可单独或联合氟尿嘧啶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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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2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1)治疗十二指肠溃疡或病理性高分泌状态,一次0.2~0.4g,一日4次,餐后及睡前服,或一次0.8g,睡前1次服。(2)预防溃疡复发,一次0.4g,睡前服;(3)肾功能不全患者用量减为一次0.2g,12小时1次。(4)老年患者用量酌减。(5)小儿:口服,一次按体重5~10mg/Kg,一日2~4次。 |
在单独或联合用药时,推荐剂量为按体表面积一次130mg/m2,加入250~500ml5%葡萄糖溶液中输注2-6小时。没有主要毒性出现时,每3周(21天)给药1次。调整剂量以安全性,尤其是神经学的安全性为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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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对铂类衍生物有过敏者禁用;2、妊娠及哺乳期间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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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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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组胺H2受体阻滞药。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上消化道出血及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用于经氟脲嘧啶治疗失败后的结直肠癌转移的患者,可单独或联合氟尿嘧啶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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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组胺H2受体拮抗剂具有抑制胃酸分泌的作用其抑酸作用强能有效地抑制基础胃酸分泌和各种原因如食物组胺五肽胃泌素咖啡因与胰岛素等刺激所引起的胃酸分泌使分泌的量和酸度都降低并能防止或减轻胆盐酒精阿司匹林及其它非甾体抗炎药等所致的胃粘膜腐蚀性损伤对应激性溃疡和上消化道出血也有明显疗效此外本品有抗雄激素作用在治疗多毛症方面有一定价值;还能减弱免疫抑制细胞的活性增强免疫反应从而阻抑肿瘤转移延长存活期据国外资料报道本品尚可有效治疗急性间歇性卟啉病组胺通过兴奋H2受体激活腺苷酸环化酶增加胃壁细胞内cAMP的生成cAMP通过蛋白激酶激活碳酸酐酶催化CO2和H2O生成H2CO3并进一步解离而释放出H+使胃酸分泌增加西咪替丁主要作用于壁细胞上的H2受体起竞争性抑制组胺的作用因而能抑制胃酸分泌。本品有显著抑制胃酸分泌的作用能明显抑制基础和夜间胃酸分泌也能抑制由组胺分肽胃泌素胰岛素和食物等刺激引起的胃酸分泌并使其酸度降低对因化学刺激引起的腐蚀性胃炎有预防和保护作用对应液性胃溃疡和上消化道出血也有明显疗效。 |
1、造血系统:本品具有一定的血液毒性。当单独用药时,可引起下述不良反应:贫血、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有时可达3级或4级。当与5-氟脲嘧啶联合应用时,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及血小板减少症等血液学毒性增加;2、消化系统:单独应用本品,可引起恶心、呕吐、腹泻。这些症状有时很严重。当与5-氟脲嘧啶联合应用时,这些副作用显著增加。建议给予预防性和/或治疗性的止吐用药;3、神经系统:以末梢神经炎为特征的周围性感觉神经病变。有时可伴有口腔周围、上呼吸道和上消化道的痉挛及感觉障碍。甚至类似于喉痉挛的临床表现而无解剖学依据。可自行恢复而无后遗症。这些症状常因感冒而激发或加重。感觉异常可在治疗休息期减轻,但在累积剂量大于800mg/m2(6个周期)时,有可能导致永久性感觉异常和功能障碍。在治疗终止后数月之内,3/4以上病人的神经毒性可减轻或消失。当出现可逆性的感觉异常时,并不需要调整下一次本品的给药剂量。给药剂量的调整应以所观察到的神经症状的持续时间和严重性为依据。当感觉异常在两个疗程中间持续存在,疼痛性感觉异常和/或功能障碍开始出现时,本品给药量应减少25%(或100mg/m2),如果在调整剂量之后症状仍持续存在或加重,应停止治疗。在症状完全或部分消失之后,仍有可能全量或减量使用,应根据医师的判断做出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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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癌性溃疡者,使用前应先明确诊断,以免延误治疗;2年患者由于肾功能减退,对本品清除减少减慢,可导致血药浓度升高,因此更易发生毒性反应,出现眩晕、谵妄等症状;3诊断的干扰:口服15分钟内胃液隐血试验可出现假阳性;血液水杨酸浓度、血清肌酐、催乳素、氨基转移酶等浓度均可能升高;甲状旁腺激素浓度则可能降低;4为避免肾毒性,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肾功能;5本品对骨髓有一定的抑制作用,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血象;6本品的神经毒性症状与中枢抗胆碱药所致者极为相似,且用拟胆碱药毒扁豆碱治疗可改善症状。故应避免本品与中枢抗胆碱药同时使用,以防加重中枢神经毒性反应;7下列情况应慎用:(1)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2)用于系统性红斑狼疮(SLE)患者,西咪替丁的骨髓毒性可能增高;(3)器质性脑病;(4)肝肾功能损害。 |
1本品应在具有抗癌化疗经验的医师的监督下使用。特别是与具有潜在性神经毒性的药物联合用药时,应严密监测其神经学安全性;2、由于本品在消化系统毒性,如恶心、呕吐,应给予预防性或治疗性的止吐用药;3、当出现血液毒性时(白细胞<2000/mm3或血小板<50000/mm3〉,应推迟下一周期用药,直到恢复;4、在每次治疗之前应进行血液学计数和分类,亦应进行神经学检查,之后应定期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