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碳酸氢钠。 分子式为NaHCO3, 分子量为84.01。 |
本品主要成份为柳氮磺吡啶。 |
|
生产企业 |
广西半宙天龙制药有限公司 |
山西同达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5768 |
国药准字H1090009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用于溃疡性结肠炎、非特异性慢性结肠炎等炎症性肠病。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0.5~1.0g/次,小儿0.1~1.0g/次,一日3次,痛时或饭前服。静滴:5%溶液0.5ml/kg可使CO2结合力提高1容积%,先给予计算所需总量的1/2。成人每次100~200ml,小儿5ml/kg。阴道冲洗或坐浴:4%溶液,每晚一次,每次500~1000ml,连用7日。 |
直肠给药。重症患者每日早、中、晚排便后各用一粒;中或轻症患者早、晚排便后各用一粒...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本栓剂成人每日最大用量为1.5g,临床应用未见明显不良反应。 |
|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对6岁以下小儿一般不用作制酸药。因小儿对腹部症状不易叙述清楚,而易将本品所致的腹胀腹痛等与其他腹部疾病混淆。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长期或大量应用可致代谢性碱中毒,并且钠负荷过高引起水肿等,孕妇应慎用。 2.本品可经乳汁分泌,但对婴儿的影响尚无有关资料。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磺胺药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动物实验发现有致畸作用。人类中研究缺乏充足资料,因此孕妇应禁用。 2、磺胺药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可能对乳儿产生影响;磺胺药在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新生儿中的应用有导致溶血性贫血发生的可能。因此哺乳期妇女应禁用。 儿童用药:由于磺胺药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该类药物在新生儿及2岁以下小儿应禁用 |
|
成分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用于溃疡性结肠炎、非特异性慢性结肠炎等炎症性肠病。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抗酸剂,口服后可迅速中和胃酸,解除胃酸过多或烧心症状,但作用较弱,持续时间较短。 |
本品为磺胺类抗菌药。柳氮磺吡啶及其代谢产物5-氨基水杨酸和磺胺吡啶的作用方式尚不明确,可能与其在动物和体外实验中表现出的抗炎和免疫调节作用有关,动物放射自显影研究表明,柳氮磺吡啶(SSZ)能与结缔组织亲和,并在浆液,肝脏和肠壁中处于相对较高的水平。对溃疡性结肠炎患者分别直肠给予柳氮磺吡啶及其主要代谢物5-氨基水杨酸和磺胺吡啶的临床研究表明,产生主要治疗作用的可能是5-氨基水杨酸。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在AMES试验及L51784小鼠淋巴瘤细胞HGRT基因试验中SSZ均未表现出致突变作用。但在大鼠小鼠骨髓核试验及小鼠外周RBC试验,姐妹染色体互换试验,染色体畸变试验及人淋巴细胞核试验中,其致突变作用尚不明确。 生殖毒性:雄性大鼠给药量为800mg/kg/日(4800mg/m²)时,出现雄性生殖力损害,临床上有柳氮磺吡啶给药引起精子减少症和不育的报道,停药后可自行恢复。大鼠及家兔给药剂量达人用量的6倍时,雄性动物生育力和胎仔未出现明显损害。 致癌性:进行了F344/N大鼠和B6C3F1小鼠经口给药两年的致癌性研究。大鼠给药量分别为84 mg/kg/日(496 mg/m²),168 mg/ |
|
注意事项 |
1.对诊断的干扰:对胃酸分泌试验或血、尿PH测定结果有明显影响。 2.下列情况慎用: ①少尿或无尿,因能增加钠负荷; ②钠潴留并有水肿时,如肝硬化、充血性心力衰竭、肾功能不全、妊娠高血压综合征; ③高血压、因钠负荷增加可能加重病情。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胺类、碳酸肝霉抑制药及其它磺胺类药物呈现过敏者,对本品亦会过敏。 2.本品在放置过程中有时栓体表面会析出白霜系基质所致。属正常现象,不影响疗效。 3.有些患者用药后大便时会发现有黄色颗粒状物排出,这些物质是药物在肠道内分解产物以及未完全吸收的药物,属正常现象。若用药后不久即排便并发现有大量黄色颗粒状排出,则应补用药栓一粒。如果患者用药数小时后排便时药栓仍以原型整粒排出则属异常现象。这种现象若重复发生数次,则停用栓剂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