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应激性溃疡及卓一艾氏(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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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西咪替丁。其化学名称为:N-甲基-N”-[2[[(5-甲基-1H-咪唑-4-基)甲基]硫代]乙基]-N-氰基胍。分子式:C10H16N6S分子量:252.34 |
化学名称:2-[[[4-(3-甲氧基丙氧基)-3-甲基-α-吡啶基]甲基]亚磺酰基]-1H-苯并咪唑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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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桂林集琦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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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5965 |
国药准字H20031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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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应激性溃疡及卓一艾氏(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本品适用于:1.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2.良性活动性胃溃疡;3.伴有临床症状的侵蚀性和溃疡性胃一食管返流征(GERD);4.与适当的抗生素合用,可根治幽门螺旋杆菌阳性的十二指肠溃疡。5.侵蚀性或溃疡性胃-食管返流征的维持期治疗。目前疗程超过12个月的药效尚未进行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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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药须按医师处方使用。 成人: 1.治疗十二指肠溃疡或病理性高分泌状态.一次O.2g一0.4g.一日2~4次,餐后及睡前服.或一次O.8g.睡前一次服。 2.预防溃疡复发:一次O.4g,睡前服。 3.肾功能不全患者用量减为一次O.2g.12小时1次。 4.老年患者用量酌减。 |
本品不能咀嚼或压碎服用,应整片吞服。1.成年人/老年患者的用药:A.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和活动性良性胃溃疡患者:20mg,1次/日,晨服。大多数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患者在用药4周后痊愈。但有2%的患者还需要继续用药4周才能达痊愈。一些十二指肠溃疡患者对晨服10mg片剂,1次/日的治疗量即有反应。大多数活动性良性胃溃疡需在用药六周后痊愈。但有9%的患者还需继续用药六周才可达痊愈。B.侵蚀性或溃疡性的胃-食管返流征(GORD)患者:20mg(2片),1次/日,疗程为4~8周。C.胃-食管返流征的长期治疗方案(GORD)的维持治疗:疗程为12个月,维持治疗量为10mg(1片)或20mg(2片),1次/日。一些患者对10mg(1片)/日的维持治疗量即有反应。D.幽门螺旋杆菌的根治性治疗:与适当的抗生素合用,可根治幽门螺旋杆菌阳性的十二指肠溃疡。本品应在早晨、餐前服用,尽管用药时间及摄食对雷贝拉唑钠药效无影响,但此种给药方式更有利于治疗的进行。2.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的用药: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在用药过程中无需进行剂量调节。但在对有严重的肝功能不全患者用药时,应参见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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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1. 偶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光敏性反应、头痛、恶心、呕吐、便秘、腹胀、腹泻、皮疹;红细胞减少、白细胞减少、白细胞增多、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嗜中性粒细胞增多、淋巴细胞减少; ALT、AST、ALP、-GTP、LDH、总胆红素、总胆固醇、BUN升高;蛋白尿等不良反应。 2. 罕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休克、心悸、心动过缓、消化不良、胸痛、肌痛、视力障碍、失眠、困倦、握力低下、口齿不清、步态蹒跚、溶血性贫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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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对于孕妇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有益性大于危险性的前提下方可使用。2.本品可能通过乳汁分泌,故避免用于哺乳期妇女,不得已而必须用药时,则应暂停给婴儿哺乳。儿童用药:目前尚无儿童服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老年用药:本药主要通过肝脏代谢,一般高龄者功能低下,会产生副作用,如发生严重副作用时,要暂停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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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应激性溃疡及卓一艾氏(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本品适用于:1.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2.良性活动性胃溃疡;3.伴有临床症状的侵蚀性和溃疡性胃一食管返流征(GERD);4.与适当的抗生素合用,可根治幽门螺旋杆菌阳性的十二指肠溃疡。5.侵蚀性或溃疡性胃-食管返流征的维持期治疗。目前疗程超过12个月的药效尚未进行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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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药理:主要作用于壁细胞上H2受体,起竞争性抑制组胺作用。可抑制基础胃酸分泌.也可抑制由食物、组胺、五肽胃泌素、咖啡因与胰岛素等所刺激的胃酸分泌。 2.毒理:急性毒性,小鼠口服LD50为3190一3280mg/Kg,大鼠口服LD50为5840~7500mg/Kg。大鼠和狗的亚急性、慢性中毒性试验证明本品有轻度抗雄激素作用可引起前列腺和精囊重量减少.出现乳汁分泌,但停药后消失。无致突变、致癌、致畸胎作用.亦无依赖性和抗药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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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妊娠B类。本品所致肝肾变化皆为可逆性,停药后可恢复,但肝肾功能不全者应慎用。突然停药所致的高酸度偶可使溃疡穿孔,此外在治疗前应排除癌性溃疡。动物实验和临床均有应用本品导致急性胰腺炎的报道,故本品不宜用于急性胰腺炎的患者。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病慎用。慢性炎症如系统性红斑狼疮(SLE),因西咪替丁的骨髓毒性可能增高慎用。器质性脑病慎用。肾功能损害(中度或重度)慎用。肝功能不全慎用。有使用H2拮抗药引起血小板减少史的患者慎用。(国外资料)高甘油三酯血症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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