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敏感致病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尿路、胆道感染,以及腹腔感染、盆腔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败血症、脑膜炎等及手术期感染预防。本品单剂可治疗单纯性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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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头孢曲松钠。 |
本品为从猪胰中提取的多种酶的混合物,主要为胰蛋白酶、胰脂肪酶和胰淀粉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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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天星制药有限公司 |
Abbott Laboratories Gmb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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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4293 |
注册证号H20171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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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致病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尿路、胆道感染,以及腹腔感染、盆腔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败血症、脑膜炎等及手术期感染预防。本品单剂可治疗单纯性淋病。 |
治疗儿童和成人的胰腺外分泌不足。 胰腺外分泌功能不足常见于(但不限于) ●囊性纤维化 ●慢性胰腺炎 ●胰腺切除术后 ●胃切除术后 ●胰腺癌 ●胃肠道旁路重建术后(如毕Ⅱ式胃大部切除术后) ●胰管或胆总管阻塞(如肿瘤所致) ●西蒙·席汉氏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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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 1肌内注射溶液的配制:以3.6ml灭菌注射用水、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或1%盐酸利多卡因加入1g瓶装中,制成每1ml含250mg头孢曲松的溶液。 2静脉给药溶液的配制:将9.6ml前述稀释液(除利多卡因外)加入1g瓶装中,制成每1ml含100mg头孢曲松的溶液,再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100~250ml稀释后静脉滴注。成人常用量:肌内或静脉滴注,每24小时1~2g或每12小时0.5~1g。最高剂量一日4g。疗程7~14日。小儿常用量: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日20~80mg/kg。12岁以上小儿用成人剂量。治疗淋病的推荐剂量为单剂肌内注射0.25g。 |
具体剂量应因人而异,并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和饮食结构而确定。建议在开始进餐时,口服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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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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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头孢曲松可将胆红素从血清白蛋白上置换下来,患有高胆红素血症的新生儿(尤其是早产儿)可能发展成核黄疸,应慎用或避免使用本品。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使用20倍人用剂量进行小鼠及人鼠生殖毒性试验未出现胚胎毒性和致畸作用。尚未在怀孕妇女中进行充分良好对照的临床试验。因为动物试验结果不能完全反映人体毒性,妊娠及哺乳期妇女应在确实必要时才用。 老人注意事项: 除非老年患者虚弱、营养不良或有重度肾功能损害时,一般按成人推荐剂量给药,无需变更。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上午妊娠妇女使用胰酶的临床资料。动物研究未显示胰酶的吸收。因此预测无致畸或生殖毒性。 孕妇慎用。 哺乳期:由于动物研究表明胰酶未对哺乳期妇女造成全身暴露,因此预测本品对母乳哺育的婴幼儿没有影响。胰酶可以在哺乳期内使用。 儿童用药:请参见用法用量。囊性纤维化的儿童服用高剂量的胰酶制剂后,有发生回盲肠、大肠狭窄和结肠炎的报道。 老年用药:在胰腺外分泌不足所致的吸收不良的病人中,未发现须限制使用的特殊人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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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敏感致病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尿路、胆道感染,以及腹腔感染、盆腔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败血症、脑膜炎等及手术期感染预防。本品单剂可治疗单纯性淋病。 |
治疗儿童和成人的胰腺外分泌不足。 胰腺外分泌功能不足常见于(但不限于) ●囊性纤维化 ●慢性胰腺炎 ●胰腺切除术后 ●胃切除术后 ●胰腺癌 ●胃肠道旁路重建术后(如毕Ⅱ式胃大部切除术后) ●胰管或胆总管阻塞(如肿瘤所致) ●西蒙·席汉氏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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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第三代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对肠杆菌科细菌有强大活性。对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伯菌、产气肠杆菌、氟劳地枸橼酸杆菌、吲哚阳性变形杆菌、普鲁威登菌属和沙雷菌属的MIC90介于0.12~0.25mg/L之间。阴沟肠杆菌、不动杆菌属和铜绿假单胞菌对本品的敏感性差。对流感嗜血杆菌、淋病奈瑟菌和脑膜炎奈瑟菌有较强抗菌作用,对溶血性链球菌和肺炎球菌亦有良好作用。对金黄色葡萄球菌的MIC为2~4mg/L。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和肠球菌对本品耐药。多数脆弱拟杆菌对本品耐药。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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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cephamycin)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头孢菌素时发生过敏反应者达5%~10%;如作免疫反应测定时,则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对头孢菌素过敏者达20%。 2.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本品时应根据病人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者,不宜再选用头孢菌素类。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类很少产生伪膜性结肠炎)者应慎用。 4.由于头孢菌素类毒性低,所以有慢性肝病患者应用本品时不需调整剂量。病人有严重肝肾损害或肝硬化者应调整剂量。 5.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大于5m1/分钟,每日应用本品剂量少于2g时,不需作剂量调整。血液透析清除本品的量不多,透析后无需增补剂量。 6.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患者以硫酸铜法测尿糖时可获得假阳性反应,以葡萄糖酶法则不受影响;血尿素氮和血清肌酐可有暂时性升高;血清胆红质、碱性磷酸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皆可升高。 7.本品的保存温度为25°C以下。 |
1.特别警告:服用高剂量胰酶制剂的囊性纤维化患者曾报告回盲肠和大肠狭窄(结肠纤维样病变)。作为一项预防措施,特别当患者每天每公斤体重服用胰脂肪酶剂量超过10000单位时,如出现异常的腹部症状或腹部症状发生改变,应当进行医学评估以排除结肠纤维样病变的可能性。与目前已经伤害的猪胰酶产品相同,得每通源自肉食猪的胰腺组织。 2. 本品不影响驾驶或机械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