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防治多种原因或疾病引起的眩晕、恶心、呕吐,如乘车、船、机时的晕动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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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盐酸地芬尼多25毫克。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阿苯达唑0.2克。辅料为乳糖、淀粉、聚乙烯吡咯烷酮、羧甲基淀粉钠、硬脂酸镁、微晶纤维素、十二烷基硫酸钠、羟丙基甲基纤维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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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中佳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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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2358 |
国药准字H4202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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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防治多种原因或疾病引起的眩晕、恶心、呕吐,如乘车、船、机时的晕动病等。 |
用于蛔虫病、蛲虫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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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治疗晕动症每次1-2片,一日3次。预防晕动病应在出发前30分钟服药。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口服。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2片,2岁以上儿童单纯蛲虫、单纯轻度蛔虫感染1片,顿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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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及6个月以内婴儿禁用。 |
1.可见恶心、呕吐、腹泻、口干、乏力、发热、皮疹或头痛,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2.治疗蛔虫病时,偶见口吐蛔虫的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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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6个月以内婴儿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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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防治多种原因或疾病引起的眩晕、恶心、呕吐,如乘车、船、机时的晕动病等。 |
用于蛔虫病、蛲虫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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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可改善椎底动脉供血,调节前庭系统工能,抑制呕吐中枢,有抗眩晕及镇吐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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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及6个月以内婴儿禁用。 2青光眼、胃肠道或泌尿道梗阻性疾病以及心动过速患者慎用。 3肾功能不全及孕妇慎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即就医。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蛲虫病易自身重复感染,故在治疗2周后应重复治疗一次。 2.蛋白尿、化脓性或弥漫性皮炎、各种急性传染病以及癫痫患者不宜使用本品。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