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防治多种原因或疾病引起的眩晕、恶心、呕吐,如乘车、船、机时的晕动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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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盐酸地芬尼多25毫克。 |
厚朴(姜制)、香附(醋制)、白芍(麸炒)、柴胡(醋制)、青皮(醋炒)、香橼、陈皮、檀香、豆蔻、枳壳、鸡内金(炒)、槟榔、延胡索(醋炒)、五灵脂(醋制)、牵牛子(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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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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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2358 |
国药准字Z6402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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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防治多种原因或疾病引起的眩晕、恶心、呕吐,如乘车、船、机时的晕动病等。 |
用于肝胃不和引起的胃脘胀痛,胸胁满闷,呕吐吞酸,腹胀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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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治疗晕动症每次1-2片,一日3次。预防晕动病应在出发前30分钟服药。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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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及6个月以内婴儿禁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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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6个月以内婴儿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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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防治多种原因或疾病引起的眩晕、恶心、呕吐,如乘车、船、机时的晕动病等。 |
用于肝胃不和引起的胃脘胀痛,胸胁满闷,呕吐吞酸,腹胀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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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可改善椎底动脉供血,调节前庭系统工能,抑制呕吐中枢,有抗眩晕及镇吐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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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及6个月以内婴儿禁用。 2青光眼、胃肠道或泌尿道梗阻性疾病以及心动过速患者慎用。 3肾功能不全及孕妇慎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即就医。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3.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物同时服用。4.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5.该药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