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所致的下列感染:1.呼吸道感染:上呼吸道感染、细菌性肺炎、支气管炎等;2.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3.消化道感染:细菌性痢疾等;4.耳鼻喉感染: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鼻窦炎等;5.皮肤、软组织感染;6.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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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活性成分氨苄西林194.5mg、丙磺舒55.5mg。 |
盐酸小檗碱、木香、吴茱萸、白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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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力思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诺得胜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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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816 |
国药准字Z42020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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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所致的下列感染:1.呼吸道感染:上呼吸道感染、细菌性肺炎、支气管炎等;2.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3.消化道感染:细菌性痢疾等;4.耳鼻喉感染: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鼻窦炎等;5.皮肤、软组织感染;6.淋病。 |
清热燥湿,行气止痛,止痢止泻。用于大肠湿热,赤白下利,里急后重或暴注下泻,肛门灼热,肠炎、痢疾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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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口服。成人,一次0.75g,一日3次。 2.治疗淋病:一次口服4.5g(氨苄西林3.5g、丙磺舒1g)。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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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2.尿酸性肾结石、痛风急性发作、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3.2岁以下小儿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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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2岁以下小儿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无氨苄西林在孕妇应用的严格对照试验,所以孕妇应仅在确有必要时使用本品。少量氨苄西林可从乳汁中分泌,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宜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由于生理性肾功能的衰退,用量应适当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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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所致的下列感染:1.呼吸道感染:上呼吸道感染、细菌性肺炎、支气管炎等;2.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3.消化道感染:细菌性痢疾等;4.耳鼻喉感染: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鼻窦炎等;5.皮肤、软组织感染;6.淋病。 |
清热燥湿,行气止痛,止痢止泻。用于大肠湿热,赤白下利,里急后重或暴注下泻,肛门灼热,肠炎、痢疾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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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对多种革兰阳性菌与革兰阴性菌有效,阳性菌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包括耐西林与一些耐甲氧苯西林株)、肺炎球菌、粪链球菌以及其他链球菌属等;阴性菌包括大肠埃希菌、流感嗜血杆菌、布蓝汉卡他菌、埃希杆菌、克雷伯杆菌、奇异变形杆菌等;厌氧菌包括脆弱杆菌。 2.氨苄西林钠为本品中的杀菌成分,作用于细菌活性繁殖阶段,通过对细胞壁粘肽生物合成的抑制而起杀菌作用。丙磺舒为苯甲酸衍生物,它与氨苄西林竞争肾小管同一主动转运载体,抑制后者从肾小管排泄,提高氨苄西林的血药浓度,延长其血消除半衰期(t1/2β为1~1.5小时)。 |
主要有抗菌,解痉,止痛,止泻等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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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不全患者不宜服用本品。血液生化与血象异常患者慎用。2.应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西林皮肤试验。3.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巨细胞病毒感染、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患者应用本品时易发生皮疹,宜避免使用。4.一旦发生过敏性休克,必须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给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 |
本品是中西复方制剂,鉴于尚无充分的临床研究数据证实本复方制剂可以减低或消除其中化学药品的不良反应或其他应当注意的事项,故在此罗列口服所含化学药品的相关内容,以提示医患在使用本品时予以关注。本药含有盐酸小檗碱,盐酸小檗碱属于抗菌药,单用时日服剂量一般不得超过0.3~0.9g。本药中含有化学药物盐酸小檗碱,以下为单独使用该化学药物时的注意事项等内容,供参考。1、口服不良反应较少,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和药热,停药后消失。 2、对本品过敏者、溶血性贫血患者禁用。 3、妊娠期头三个月慎用。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含鞣质的中药与盐酸小檗碱合用后,由于鞣质是生物碱沉淀剂,二者结合,生成难溶性鞣酸盐沉淀,降低疗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