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库

1
马来酸曲美布汀片

马来酸曲美布汀片

处方 医保

山西三裕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胃肠道运动功能紊乱引起的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嗳气、腹胀、腹鸣、腹痛、腹泻、便秘等症状的改善。肠道易激惹综合症。

查看说明书
马来酸曲美布汀片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马来酸曲美布汀片
马来酸曲美布汀片
注射用奥沙利铂
注射用奥沙利铂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马来酸曲美布汀化学名为()-3,4,5-三甲氧基苯甲酸(2-二甲胺基-2-苯基)丁酯马来酸盐

本品主要成分为奥沙利铂

生产企业

山西三裕制药有限公司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10696

国药准字H2009415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胃肠道运动功能紊乱引起的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嗳气、腹胀、腹鸣、腹痛、腹泻、便秘等症状的改善。肠道易激惹综合症。

用于经氟脲嘧啶治疗失败后的结直肠癌转移的患者,可单独或联合氟尿嘧啶使用。

用法用量

成人口服,每次0.1~0.2g,一日3次,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剂量,或遵医嘱。

在单独或联合用药时,推荐剂量为按体表面积一次130mg/m2,加入250~500ml5%葡萄糖溶液中输注2-6小时。没有主要毒性出现时,每3周(21天)给药1次。调整剂量以安全性,尤其是神经学的安全性为依据。

副作用

对马来酸曲美布汀过敏者禁用。

1、对铂类衍生物有过敏者禁用;2、妊娠及哺乳期间慎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安全性问题尚未确立,必要时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安全性问题尚未明确,必要时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通常老年人生理机能较弱,需注意减量用药。

成分

胃肠道运动功能紊乱引起的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嗳气、腹胀、腹鸣、腹痛、腹泻、便秘等症状的改善。肠道易激惹综合症。

用于经氟脲嘧啶治疗失败后的结直肠癌转移的患者,可单独或联合氟尿嘧啶使用。

药理作用

1胃运动调节作用离体豚鼠胃前庭部环状肌标本加入10-5g/ml本品可使其自律运动的振幅减小。此外:还可以增加同一标本在28℃时的不规则微弱运动的频率和振幅,使其趋于规律的节律性收缩。当给切断胸部迷走神经的麻醉犬静脉注射3mg/kg本品后,可使其胃的不规则运动趋于规律化。对有消化系统疾病患者的胃幽门部运动,静脉注射1mg/kg本品后,发现可抑制运动机能亢进肌群的运动,同时,也发现可增进运动机能低下肌群的运动; 2对消化道系统推进性运动诱发作用人空肠内4~6mg/kg用药后发现,可诱发成人消化系统生理性消化道推进运动; 3对胃排空功能的改善有经常性原因不明上腹部消化道不适感的慢性胃炎患者,口服200mg本品后,可使胃排空功能的减弱得到改善,同时,还可使胃排空功能亢进得到抑制; 4肠运动调节作用对离体豚鼠结肠标本的实验,在10-5g/ml时,对肌肉紧张度低下(低负荷时),有增加紧张的作用,对肌肉紧张度亢进(高负荷时),有降低紧张,减小振幅的作用。对过敏性肠炎综合症的心理劳累负荷引起的大肠运动亢进。服用300mg本品能够得到抑制。对于新斯的明负荷引起的运动亢进患者,50mg静脉给药可抑制回肠、上行结肠、S状结肠运动至负荷前水平。 5食管下端括约压(LESP)的调节作用对麻醉狗的食管下端括约压实验表明:0.6mg/kg静脉给药能降低四肽促胃泌素负荷引起的内压上升,同时也能使肠促胰液素引起的内压降低得到回升; 6对消化道平滑肌的直接作用对离体豚鼠胃前庭部环状肌标本的实验,发现即使在阿托品、酚妥拉明、心得安以及河豚毒等的存在下,本品仍有对消化道平滑肌的直接作用。对离体豚鼠回肠的实验发现,本品可以非竞争抑制由于乙酰胆碱引起的收缩作用。且还发现切除麻醉犬胸部迷走神经后,对消化道运动仍有直接作用; 7末梢性镇吐作用对狗的实验发现虽对阿朴吗啡诱发的呕吐抑制作用较弱,但对因硫酸铜诱发的呕吐,在静脉注射3mg/kg或口服60mg/kg本品后,可以明显延长诱发呕吐所需时间。

1、造血系统:本品具有一定的血液毒性。当单独用药时,可引起下述不良反应:贫血、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有时可达3级或4级。当与5-氟脲嘧啶联合应用时,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及血小板减少症等血液学毒性增加;2、消化系统:单独应用本品,可引起恶心、呕吐、腹泻。这些症状有时很严重。当与5-氟脲嘧啶联合应用时,这些副作用显著增加。建议给予预防性和/或治疗性的止吐用药;3、神经系统:以末梢神经炎为特征的周围性感觉神经病变。有时可伴有口腔周围、上呼吸道和上消化道的痉挛及感觉障碍。甚至类似于喉痉挛的临床表现而无解剖学依据。可自行恢复而无后遗症。这些症状常因感冒而激发或加重。感觉异常可在治疗休息期减轻,但在累积剂量大于800mg/m2(6个周期)时,有可能导致永久性感觉异常和功能障碍。在治疗终止后数月之内,3/4以上病人的神经毒性可减轻或消失。当出现可逆性的感觉异常时,并不需要调整下一次本品的给药剂量。给药剂量的调整应以所观察到的神经症状的持续时间和严重性为依据。当感觉异常在两个疗程中间持续存在,疼痛性感觉异常和/或功能障碍开始出现时,本品给药量应减少25%(或100mg/m2),如果在调整剂量之后症状仍持续存在或加重,应停止治疗。在症状完全或部分消失之后,仍有可能全量或减量使用,应根据医师的判断做出决定。

注意事项

出现皮疹患者应停药观察。

1本品应在具有抗癌化疗经验的医师的监督下使用。特别是与具有潜在性神经毒性的药物联合用药时,应严密监测其神经学安全性;2、由于本品在消化系统毒性,如恶心、呕吐,应给予预防性或治疗性的止吐用药;3、当出现血液毒性时(白细胞<2000/mm3或血小板<50000/mm3〉,应推迟下一周期用药,直到恢复;4、在每次治疗之前应进行血液学计数和分类,亦应进行神经学检查,之后应定期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