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对本品敏感的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下呼吸道感染。2.泌尿道感染包括无并发症的淋病。3.腹膜炎以及其它腹腔内、盆腔内感染。4.败血症(包括伤寒)。5.妇科感染。6.骨、关节软组织感染。7.心内膜炎。由于本品对厌氧菌有效及对β-内酰胺酶稳定,故特别适用于需氧及厌氧混合感染,以及对于由产β-内酰胺酶而对本品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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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西丁钠,化学名为3-羟甲基-7-a-甲氧基-8-酮-7[2(2-噻吩)乙酚胺基]-5-硫-1-杂氮双环4,2,0-辛-2-烯-乙酰酐酰(钠盐)。 |
本品主要成份及化学名称为枸橼酸铋钾,其为一种组成不定的含铋复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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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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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7650 |
国药准字H20045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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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对本品敏感的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下呼吸道感染。2.泌尿道感染包括无并发症的淋病。3.腹膜炎以及其它腹腔内、盆腔内感染。4.败血症(包括伤寒)。5.妇科感染。6.骨、关节软组织感染。7.心内膜炎。由于本品对厌氧菌有效及对β-内酰胺酶稳定,故特别适用于需氧及厌氧混合感染,以及对于由产β-内酰胺酶而对本品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 |
本品用于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满血浅表性胃炎以及伴有幽门螺旋杆菌感染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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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静注或静脉滴注。成人常用量为1~2g/次,每6~8小时一次。或根据致病菌的敏感程度及病情调整剂量。 肾功能不全者则按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 本品用于肌肉注射,每克溶于0.5%盐酸利多卡因2ml;静注时每克溶于10ml无菌注射用水;静滴时,1-2g头孢西丁钠溶于50ml或100ml生理盐水或5%或10%葡萄糖溶液中。 |
口服,每日4次,每次1袋,餐前半小时与睡前用开水送服。或一日2次,早晚各服2次。连续服2或4周为一个疗程(联合或单用时)。如再继续服用,应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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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头孢西丁及其它头孢菌素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本品无明显不良反应,服药后口中可能带有氨味,并可使舌、粪便染成黑色,个别病人服用时可出现恶心、便秘等消化道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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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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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遵医嘱。儿童用药:遵医嘱。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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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对本品敏感的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下呼吸道感染。2.泌尿道感染包括无并发症的淋病。3.腹膜炎以及其它腹腔内、盆腔内感染。4.败血症(包括伤寒)。5.妇科感染。6.骨、关节软组织感染。7.心内膜炎。由于本品对厌氧菌有效及对β-内酰胺酶稳定,故特别适用于需氧及厌氧混合感染,以及对于由产β-内酰胺酶而对本品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 |
本品用于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满血浅表性胃炎以及伴有幽门螺旋杆菌感染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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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注射用头孢西丁钠通过抑制细胞壁合成而杀灭细菌,且由于本品结构上的特点使其对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具有很高的抵抗性,下列临床常见革兰氏阳性、阴性需氧及厌氧致病菌对本品高度敏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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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青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损害者及有胃肠病史(特别是结肠炎)者慎用。 3.本品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配伍时,会增加肾毒性。 |
1.本品不宜大剂量长期服用,当血铋浓度超过0.1μg/ml时,有可能导致铋性脑病。 2.服药前后半小时和服用本品时不宜同时服用制酸药和食用高蛋白饮食(如牛奶等)及其他碱性药物,因牛奶和制酸药可干扰其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