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对本品敏感的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下呼吸道感染。2.泌尿道感染包括无并发症的淋病。3.腹膜炎以及其它腹腔内、盆腔内感染。4.败血症(包括伤寒)。5.妇科感染。6.骨、关节软组织感染。7.心内膜炎。由于本品对厌氧菌有效及对β-内酰胺酶稳定,故特别适用于需氧及厌氧混合感染,以及对于由产β-内酰胺酶而对本品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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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西丁钠,化学名为3-羟甲基-7-a-甲氧基-8-酮-7[2(2-噻吩)乙酚胺基]-5-硫-1-杂氮双环4,2,0-辛-2-烯-乙酰酐酰(钠盐)。 |
姜厚朴、大黄、木香、炒枳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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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
瑞阳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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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7650 |
国药准字Z200505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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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对本品敏感的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下呼吸道感染。2.泌尿道感染包括无并发症的淋病。3.腹膜炎以及其它腹腔内、盆腔内感染。4.败血症(包括伤寒)。5.妇科感染。6.骨、关节软组织感染。7.心内膜炎。由于本品对厌氧菌有效及对β-内酰胺酶稳定,故特别适用于需氧及厌氧混合感染,以及对于由产β-内酰胺酶而对本品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 |
行气消胀,宽中除满。用于腹部非胃肠吻合术后早期肠麻痹,症见腹部胀满,胀痛不适,腹部膨隆,无排气、排便,舌质淡红,舌苔薄白或薄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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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静注或静脉滴注。成人常用量为1~2g/次,每6~8小时一次。或根据致病菌的敏感程度及病情调整剂量。 肾功能不全者则按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 本品用于肌肉注射,每克溶于0.5%盐酸利多卡因2ml;静注时每克溶于10ml无菌注射用水;静滴时,1-2g头孢西丁钠溶于50ml或100ml生理盐水或5%或10%葡萄糖溶液中。 |
于术后6小时10小时各服一次,每次50ml。服用时摇匀,稍加热后温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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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头孢西丁及其它头孢菌素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孕妇、肠梗阻、恶性肿瘤、血管供血不足引起的肠麻痹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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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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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对本品敏感的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下呼吸道感染。2.泌尿道感染包括无并发症的淋病。3.腹膜炎以及其它腹腔内、盆腔内感染。4.败血症(包括伤寒)。5.妇科感染。6.骨、关节软组织感染。7.心内膜炎。由于本品对厌氧菌有效及对β-内酰胺酶稳定,故特别适用于需氧及厌氧混合感染,以及对于由产β-内酰胺酶而对本品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 |
行气消胀,宽中除满。用于腹部非胃肠吻合术后早期肠麻痹,症见腹部胀满,胀痛不适,腹部膨隆,无排气、排便,舌质淡红,舌苔薄白或薄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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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注射用头孢西丁钠通过抑制细胞壁合成而杀灭细菌,且由于本品结构上的特点使其对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具有很高的抵抗性,下列临床常见革兰氏阳性、阴性需氧及厌氧致病菌对本品高度敏感。 |
1.临床试验资料显示,有个别患者服用后,出现恶心呕吐不良反应,停药后,该反应消失,但不排除手术麻醉等因素的影响。 2.临床试验资料显示,有个别患者服用后,出现大便稀水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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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青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损害者及有胃肠病史(特别是结肠炎)者慎用。 3.本品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配伍时,会增加肾毒性。 |
1.服用时,可将药瓶放置温水中加温5~10分钟后服用。 2.药液如有少量沉淀,属正常现象,为保证疗效,可将其摇匀后服用。 3.孕妇肠梗阻恶性肿瘤血管供血不足引起的肠麻痹忌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