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用于皮肤过敏症:荨麻疹、湿疹、皮炎(神经性皮炎、日光性皮炎、虫咬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药疹、皮肤瘙痒症、也可用于药物及食物过敏;2.本药对过敏性鼻炎和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鼻充血有效,可用于鼻窦炎;与其它解热镇痛药(如复方阿司匹林)配合可治疗感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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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维A酸0.5毫克,辅料为二甲亚砜,白凡士林,轻质液状石蜡,十八醇,单硬脂酸甘油酯,甘油,十二烷基硫酸钠,三氯叔丁醇,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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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中惠药业有限公司 |
湖北人福成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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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0307 |
国药准字H20043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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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皮肤过敏症:荨麻疹、湿疹、皮炎(神经性皮炎、日光性皮炎、虫咬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药疹、皮肤瘙痒症、也可用于药物及食物过敏;2.本药对过敏性鼻炎和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鼻充血有效,可用于鼻窦炎;与其它解热镇痛药(如复方阿司匹林)配合可治疗感冒。 |
用于寻常痤疮及角化异常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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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成人每次1片,一日1-3次;儿童剂量请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
局部外用。洗净患处后,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每晚睡前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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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外用本品可能会引起皮肤刺激症状,如灼感、红斑及脱屑,可能使皮损更明显,但同时表明药物正在起作用,不是病情的加重。皮肤多半可适应及耐受,刺激现象可逐步消失。若刺激现象持续或加重,可在医师指导下间歇用药,或暂停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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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较敏感应适当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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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用于皮肤过敏症:荨麻疹、湿疹、皮炎(神经性皮炎、日光性皮炎、虫咬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药疹、皮肤瘙痒症、也可用于药物及食物过敏;2.本药对过敏性鼻炎和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鼻充血有效,可用于鼻窦炎;与其它解热镇痛药(如复方阿司匹林)配合可治疗感冒。 |
用于寻常痤疮及角化异常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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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可促进表皮细胞更新,调节表皮细胞增殖和分化,使角质层细胞疏松而容易脱落,有利于去除粉刺,并抑制新的粉刺形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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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1)对其它抗组胺药或拟交感神经药(麻黄碱、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间羟异丙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等)过敏者,对本药也可能过敏; (2)对碘过敏者也可能对本药过敏; 2.禁忌症(1)对本药过敏者; (2)接受单胺氧化酶抑制药治疗的患者; (3)癫痫患者; 3.慎用(1)新生儿或早产儿; (2)青光眼患者或有患青光眼倾向者; (3)膀胱颈部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或消化性溃疡致幽门狭窄的患者; (4)心血管疾病患者(如高血压、低血压); (5)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 (6)前列腺增生明显者; (7)哮喘患者(国外资料); 4.药物对老人的影响老年人对本药反应敏感,应注意适当减量; 5.药物对妊娠的影响孕妇慎用;美国药品和食品管理局(FDA)对本药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B级; 6.药物对哺乳的影响由于少量药物可随乳汁分泌,且其抗M-胆碱受体作用可抑制泌乳,因此哺乳妇女用药时应谨慎。 |
1.用药部位避免日光照射。 2.儿童慎用。 3.不应大面积使用。 4.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5.哺乳期妇女在用药期间应停止哺乳,育龄妇女用药期间严禁受孕。 6.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7.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8.用于治疗痤疮,起初数周可暂加剧,仍应继续治疗6周以上才能达到最大疗效。 9.本品可能引起严重刺激或脱屑,不宜用于皮肤皱褶处。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