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皮肤过敏症:荨麻疹、湿疹、皮炎、药疹、皮肤瘙痒症、神经性皮炎、虫咬症、日光性皮炎。也可用于过敏性鼻炎,药物及食物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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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马来酸氯苯那敏4毫克。 |
化学名称为:16α,17-[(1-甲基亚乙基)双(氧)]-11β-羟基-21-氯-9-氟孕甾-4-烯-3,20-二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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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城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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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0628 |
国药准字H34020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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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皮肤过敏症:荨麻疹、湿疹、皮炎、药疹、皮肤瘙痒症、神经性皮炎、虫咬症、日光性皮炎。也可用于过敏性鼻炎,药物及食物过敏。 |
接触性湿疹、异位性皮炎、神经性皮炎、面积不大的银屑病、硬化性萎缩性苔藓、扁平苔藓、盘状红斑性狼疮、脂溢性皮炎(非面部)肥厚性瘢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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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成人每次1片,一日1-3次;儿童剂量请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
外涂患处,每日早晚各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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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患者涂药部位的皮肤发生烧灼感、刺痛、暂时性瘙痒,长期应用可发生皮肤毛细血管扩张(尤其面部)、皮肤萎缩、萎缩纹(青少年易发生)皮肤萎缩后继发紫癜、瘀斑、皮肤脆弱、多毛症、毛囊炎、粟丘疹、皮肤脱色、延缓溃疡愈合,封包法在皮肤皱褶部位容易继发真菌感染。经皮肤吸收多时,可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参看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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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较敏感应适当减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人类尚无局部用药致畸作用的研究,妊娠期应慎用。外用经皮吸收大量时可从乳汁排泄,哺乳期慎用。儿童用药:应小面积,短期应用,一旦消退迅速停药或改用其它药,一岁以内儿童尽量不用此药。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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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皮肤过敏症:荨麻疹、湿疹、皮炎、药疹、皮肤瘙痒症、神经性皮炎、虫咬症、日光性皮炎。也可用于过敏性鼻炎,药物及食物过敏。 |
接触性湿疹、异位性皮炎、神经性皮炎、面积不大的银屑病、硬化性萎缩性苔藓、扁平苔藓、盘状红斑性狼疮、脂溢性皮炎(非面部)肥厚性瘢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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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作为组织胺H1受体拮抗剂,本品能对抗过敏反应所致的毛细血管扩张,降低毛细血管的通透性,缓解支气管平滑肌收缩所致的喘息,本品抗组胺作用较持久,也具有明显的中枢抑制作用,能增加麻醉药、镇痛药、催眠药和局麻药的作用。本品主要在肝脏代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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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老年人较敏感应适当减量。 3.新生儿、孕妇、哺乳期妇女、膀胱颈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甲状腺机能亢进,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 4.高空作业者,车辆驾驶人员,机械操作人员工作时间禁用。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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