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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非处方 非医保

北京长城制药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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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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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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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吉平
(盐酸洛美沙星乳膏)
吉平 (盐酸洛美沙星乳膏)
主要成分

对乙酰氨基酚

本品主药为盐酸洛美沙星

生产企业

北京长城制药厂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1021982

国药准字H1998016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皮肤病。适用于脓疱疮、毛囊炎、疖,湿疹继发性感染,足癣继发感染,烫灼伤继发性感染等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5~2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一日不超过80毫升。

外用,涂患处,一日2次。脓性分泌物多者先用生理盐水清洗患处,再使用本品

副作用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对洛美沙星及其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皮肤病。适用于脓疱疮、毛囊炎、疖,湿疹继发性感染,足癣继发感染,烫灼伤继发性感染等

药理作用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偶有轻微瘙痒、灼热感,但不影响继续治疗和疗效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用。2.注意本品光毒性,涂药部位应避免光照;2.儿童注意事项: 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遵医嘱。 老人注意事项: 遵医嘱。特殊人群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