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周身四肢酸痛、打喷嚏、流涕、鼻塞、咳嗽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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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对乙酰氨基酚325mg,盐酸伪麻黄碱30mg,氢溴酸右美沙芬15mg,马来酸氯苯那敏2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乙胺丁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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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福和华星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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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097 |
国药准字H21021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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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周身四肢酸痛、打喷嚏、流涕、鼻塞、咳嗽等症状。 |
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杆菌所致的肺结核。亦可用于结核性脑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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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每6小时服1次,一次1片,24小时不超过8片。 |
1.成人常用量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结核初治,按体重15mg/kg,每日一次顿服;或每次口服25~30mg/kg,最高2.5g,每周3次;或50mg/kg,最高2.5g,每周2次。结核复治,按体重25mg/kg,每日一次顿服,连续60天,继以按体重15mg/kg,每日一次顿服。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每日15~25mg/kg,一次顿服。2.小儿常用量13岁以下不宜应用本品;13岁以上儿童用量与成人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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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任一组成成分过敏者禁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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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12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60岁以上患者请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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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周身四肢酸痛、打喷嚏、流涕、鼻塞、咳嗽等症状。 |
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杆菌所致的肺结核。亦可用于结核性脑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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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解热镇痛、镇咳及减轻鼻黏膜充血和抗组胺作用。对乙酰氨基酚具解热镇痛作用;盐酸伪麻黄碱可收缩鼻黏膜血管,减轻鼻塞症状;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能减轻流泪、打喷嚏、流涕等过敏症状;氢溴酸右美沙芬可对抗组胺引起的微血管扩张及通透性增加,能抑制咳嗽中枢,产生镇咳作用,但无成瘾性。 |
1.发生率较多者为视力模糊、眼痛、红绿色盲或视力减退、视野缩小(视神经炎每日按体重剂量25mg/kg以上时易发生)。视力变化可为单侧或双侧。2发生率较少者为畏寒、关节肿痛(尤其大趾、髁、膝关节)、病变关节表面皮肤发热拉紧感(急性痛风、高尿酸血症)。3发生率极少者为皮疹、发热、关节痛等过敏反应;或麻木,针刺感、烧灼痛或手足软弱无力(周围神经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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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一日剂量不超过4片,疗程不超过7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与本品成分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甲亢、青光眼、前列腺肥大、肺气肿等患者使用本品前必须咨询医师或药师。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驾驶机动车、操作机器的及高空作业者不宜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对诊断的干扰:服用本品可使血尿酸浓度测定值增高。 2.下列情况应慎用:痛风、视神经炎、肾功能减退。 3.治疗期间应检查:眼部,视野、视力、红绿鉴别力等,在用药前、疗程中每日检查一次,尤其是疗程长,每日剂量超过15mg/kg的患者;血清尿酸测定,由于本品可使血清尿酸浓度增高,引起痛风发作。因此在疗程中应定期测定。 4.如发生胃肠道刺激,乙胺丁醇可与食物同服。一日剂量分次服用可能达不到有效血药浓度,因此本品一日剂量宜一次顿服。 5.乙胺丁醇单用时细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必须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应用。本品用于曾接受抗结核药的患者时,应至少与一种以上药物合用。 6.鉴于目前尚无切实可行的测定血药浓度方法,剂量应根据患者体重计算。肝或肾功能减退的患者,本品血药浓度可能增高,半衰期延长。有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用时需减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