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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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0.3克。辅科为淀粉、胶化淀粉、聚乙烯吡咯烷酮、硬脂酸、滑石粉、山梨酸钾、羟丙基甲基纤维素、三乙酸甘油酯。 |
紫苏叶、青蒿、香薷、薄荷、葛根、前胡、防风、黄芩、连翘、桑叶、淡竹叶、广藿香、苦丁茶、水翁花、荷叶、川木通、栀子、茵陈、粉萆薢、槐花、威灵仙、苍术、厚朴、陈皮、乌药、布渣叶、山楂、槟榔、紫苏梗、龙胆、旋覆花、甘草、牡荆叶(嫩叶)、千里光(嫩叶)、玉叶金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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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郑州永和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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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3716 |
国药准字Z44023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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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慢性肝炎、早期肝硬化、脂肪肝、酒精肝、药物性肝损伤、胆囊炎、胆石症、高脂血症、高粘血症、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糖尿病、慢性胃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慢性结肠炎、慢性胰腺炎、慢性肾炎、慢性肾功能不全、慢性支气管炎、慢性咽炎、慢性鼻炎、慢性扁桃体炎、慢性喉炎、慢性扁桃体炎、慢性支气管炎、慢性咽炎、慢性喉炎、慢性扁桃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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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4-6岁儿童,一次0.5片;7-12岁儿童,一次1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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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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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3岁以下儿童因其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透过胎盘和在乳汁中分泌,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由于肝、肾功能发生减退,本品半衰期有所延长,易发生不良反应,应慎用或适当减量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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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慢性肝炎、早期肝硬化、脂肪肝、酒精肝、药物性肝损伤、胆囊炎、胆石症、高脂血症、高粘血症、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糖尿病、慢性胃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慢性结肠炎、慢性胰腺炎、慢性肾炎、慢性肾功能不全、慢性支气管炎、慢性咽炎、慢性鼻炎、慢性扁桃体炎、慢性喉炎、慢性扁桃体炎、慢性支气管炎、慢性咽炎、慢性喉炎、慢性扁桃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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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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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慎用。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