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0.3克。辅科为淀粉、胶化淀粉、聚乙烯吡咯烷酮、硬脂酸、滑石粉、山梨酸钾、羟丙基甲基纤维素、三乙酸甘油酯。 |
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
|
生产企业 |
郑州永和制药有限公司 |
青岛国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3716 |
国药准字H1098031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
用法用量 |
口服。4-6岁儿童,一次0.5片;7-12岁儿童,一次1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
本品服用时加温开水至瓶身折痕处,充分振摇混匀即可配成60毫升乳剂服用,配好的药液每毫升含对乙酰氨基酚62.5毫克。 12岁以下小儿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毫升) 次数 1-3 10-15 2-2.5 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每 4-6 16-21 2.5-3.5 隔4-6小时再服一次,24 7-9 22-27 3.5-4.5 小时内不超过4次。 10-12 28-32 4.5-5.5 |
|
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3岁以下儿童因其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透过胎盘和在乳汁中分泌,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由于肝、肾功能发生减退,本品半衰期有所延长,易发生不良反应,应慎用或适当减量使用。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
成分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
药理作用 |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
本品具有解热、镇痛作用。其作用机制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有关。解热作用与乙酰水杨酸相似,但镇痛作用较弱,无抗风湿作用,对血小板与凝血机制亦无影响。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