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解热镇痛类药,用于发热、头痛、关节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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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0.3克。辅科为淀粉、胶化淀粉、聚乙烯吡咯烷酮、硬脂酸、滑石粉、山梨酸钾、羟丙基甲基纤维素、三乙酸甘油酯。 |
奥硝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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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省通园制药有限公司 |
华东医药(西安)博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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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7276 |
国药准字H20010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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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热镇痛类药,用于发热、头痛、关节痛等。 |
滴虫性阴道炎、阿米巴性阴道炎、细菌性阴道炎、阴道嗜血杆菌性阴道炎、厌氧菌感染、原虫感染、贾第虫病、毛滴虫感染、厌氧菌感染引起的口腔感染、幽门螺杆菌相关性胃炎、消化性溃疡、牙周炎、皮肤软组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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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用温开水送服或用温开水分散后口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年龄(岁)3-6,体重(公斤)14-21,一次用量(片)1.5-2,次数: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年龄(岁)7-9,体重(公斤)22-27,一次用量(片)2-3,次数: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年龄(岁)10-12,体重(公斤)28-32,一次用量(片)3-3.5,次数: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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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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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3岁以下儿童因其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透过胎盘和在乳汁中分泌,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由于肝、肾功能发生减退,本品半衰期有所延长,易发生不良反应,应慎用或适当减量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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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解热镇痛类药,用于发热、头痛、关节痛等。 |
滴虫性阴道炎、阿米巴性阴道炎、细菌性阴道炎、阴道嗜血杆菌性阴道炎、厌氧菌感染、原虫感染、贾第虫病、毛滴虫感染、厌氧菌感染引起的口腔感染、幽门螺杆菌相关性胃炎、消化性溃疡、牙周炎、皮肤软组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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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乙酰苯胺类解热镇痛药。通过抑制环氧化酶,选择性抑制下丘脑体温调节中枢前列腺素的合成,导致外周血管扩张、出汗而达到解热的作用,其解热作用强度与阿司匹林相似;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等的合成和释放,提高痛阈而起到镇痛作用,属于外周性镇痛药,作用较阿司匹林弱,仅对轻、中度疼痛有效。本品无明显抗炎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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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病人可在服用本品后发生支气管痉挛。(2)酒精中毒、患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3)肾功能不全者长期大量使用本品,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4)因疼痛服用此药时,不得连续使用5天以上,退热治疗不得超过3天,除非另有医嘱(5)服用本品后出现红斑或水肿症状应立即停药。(6)将此药放在儿童不易触及之处,万一发生过量服药现象,应立即就医。(7)本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在使用本品的同时,应尽可能进行病因治疗。(8)对诊断的干扰:①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时可得假性低值,而用己糖激酶/6-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则无影响;②血清尿酸测定,应用磷钨酸法测定时可得假性高值;③测定尿5-羟吲哚醋酸(5-HIAA),用亚硝基奈酚试剂作定性过筛试验时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试验不受影响;④肝功能试验,大剂量或长期使用时,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LDH、血清转氨酶均可增高。 |
1、高剂量治疗或治疗时间超过10天时,应定时进行临床监测。2、对于有既往血液病史或重复治疗的患者应检查其治疗前后的白血球数量。3、对于患有严重中枢神经系统和周围神经系统疾病的患者,采用奥硝唑进行治疗时可能导致病情恶化。若出现周围神经病变、运动失调、眩晕或神经错乱等情况。应停止治疗。4、使用奥硝唑进行的治疗可能加重现有的念珠菌感染。如有必要,必须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5、血液透析患者,在药物半衰期内需进行血药浓度的监测,血液透析之前或后需适当调节剂量。6、对接受锂离子治疗的患者,咪唑类药物达到一定浓度时,必须检测锂离子浓度以及肌酐值和电解质水平。7、服奥硝唑片期间患者会产生嗜睡、头晕、震颤、僵硬、动作不协调、癫痫发作或短暂的意识障碍等反应。用药前应提醒患者注意,特别是车辆驾驶员和机器操作人员等。8、奥硝唑可影响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测定值通常偏低。9、奥硝唑片需放至儿童不能接触到的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