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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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阿莫西林按C16H19N3O5S计算0.25g,克拉维酸0.03125g,两者之比为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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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青岛国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昆明源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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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0315 |
国药准字H20080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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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中、重度感染,如: 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等。 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 3、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球菌尿路感染及软性下疳等。 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腹内脓毒症等。 5、其他感染:菌血症、骨髓炎、败血症、脑膜炎、腹膜炎、中耳炎和术后感染、血液病或恶性肿瘤病人的合并感染以及监护病房病人的特殊问题如烧伤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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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服用时加温开水至瓶身折痕处,充分振摇混匀即可配成60毫升乳剂服用,配好的药液每毫升含对乙酰氨基酚62.5毫克。 12岁以下小儿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毫升) 次数 1-3 10-15 2-2.5 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每 4-6 16-21 2.5-3.5 隔4-6小时再服一次,24 7-9 22-27 3.5-4.5 小时内不超过4次。 10-12 28-32 4.5-5.5 |
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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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1、本品一般耐受性好, 临床上观察的副反应大多数是温和的和短暂的。小于3%的病人由于药物相关的副反应而停止治疗。据报道,主要的副反应是腹泻或粪便变稀(9%) ,恶心(3%),麻疹和荨麻疹(3%)、呕吐(1%)和阴道炎(1%)。不良反应的发生尤其是腹泻与用药剂量较大有关。其它罕见的副反应包括:腹部不适,腹胀和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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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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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中、重度感染,如: 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等。 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 3、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球菌尿路感染及软性下疳等。 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腹内脓毒症等。 5、其他感染:菌血症、骨髓炎、败血症、脑膜炎、腹膜炎、中耳炎和术后感染、血液病或恶性肿瘤病人的合并感染以及监护病房病人的特殊问题如烧伤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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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具有解热、镇痛作用。其作用机制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有关。解热作用与乙酰水杨酸相似,但镇痛作用较弱,无抗风湿作用,对血小板与凝血机制亦无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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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尽管本品具有氨苄青霉素类抗生素毒性低的性质,但仍建议在延长治疗期间定期检查一些器官功能,包括肾、肝或造血等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