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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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
苦参、蜂胶、牡丹皮、灯盏细辛。辅料为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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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青岛国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云南圣科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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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0315 |
国药准字Z20025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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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带状疱疹、单纯疱疹、生殖器疱疹、水痘、手足口病、湿疹、皮炎、荨麻疹、痤疮、疣类等病毒性皮肤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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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服用时加温开水至瓶身折痕处,充分振摇混匀即可配成60毫升乳剂服用,配好的药液每毫升含对乙酰氨基酚62.5毫克。 12岁以下小儿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毫升) 次数 1-3 10-15 2-2.5 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每 4-6 16-21 2.5-3.5 隔4-6小时再服一次,24 7-9 22-27 3.5-4.5 小时内不超过4次。 10-12 28-32 4.5-5.5 |
外用,加药液保湿外敷(根据带状疱疹皮损的面积大小、皮损部位,剪裁适当大小的粘胶棉垫,滴加药液润湿后敷于患处,四周用配备的胶带粘封。待药液干后视情况补充适量药液)。每日补药2~4次,1~2日换棉垫一次,6~8日为一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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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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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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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带状疱疹、单纯疱疹、生殖器疱疹、水痘、手足口病、湿疹、皮炎、荨麻疹、痤疮、疣类等病毒性皮肤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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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具有解热、镇痛作用。其作用机制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有关。解热作用与乙酰水杨酸相似,但镇痛作用较弱,无抗风湿作用,对血小板与凝血机制亦无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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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只供外用,勿内服;(2)本品久置可能有沉淀,但不影响疗效,振摇后使用;(3)对有皮肤破损者慎用;(4)对蜂胶(花粉)及本品成分过敏者慎用。用药过程中出现过敏症状,请立即停止用药,必要时遵医嘱或辅以抗过敏药物治疗;(5)生殖型单纯性疱疹患者禁用;(6)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