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
本品主要成份为:安乃近。其化学名称为:[(1,5-二甲基-2-苯基-3-2,3-二氢-1H-吡唑-4-基)甲氨基]甲烷磺酸钠盐一水合物。 分子式:C13H16N3NaO4S·H2O 分子量:351.36 |
|
生产企业 |
青岛国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涟水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0315 |
国药准字H3202017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于高热时的解热,也可用于头痛、偏头痛、肌肉痛、关节痛和痛经等。本品亦有较强的抗风湿作用,可用于急性风湿性关节炎,但因本品有可能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很少在风湿性疾病中应用。 |
|
用法用量 |
本品服用时加温开水至瓶身折痕处,充分振摇混匀即可配成60毫升乳剂服用,配好的药液每毫升含对乙酰氨基酚62.5毫克。 12岁以下小儿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毫升) 次数 1-3 10-15 2-2.5 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每 4-6 16-21 2.5-3.5 隔4-6小时再服一次,24 7-9 22-27 3.5-4.5 小时内不超过4次。 10-12 28-32 4.5-5.5 |
深部肌肉注射一次0.25~0.5g;小儿一次5~10mg/kg。 |
|
副作用 |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对本品或氨基比林有过敏史者禁用。 |
|
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
|
成分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于高热时的解热,也可用于头痛、偏头痛、肌肉痛、关节痛和痛经等。本品亦有较强的抗风湿作用,可用于急性风湿性关节炎,但因本品有可能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很少在风湿性疾病中应用。 |
|
药理作用 |
本品具有解热、镇痛作用。其作用机制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有关。解热作用与乙酰水杨酸相似,但镇痛作用较弱,无抗风湿作用,对血小板与凝血机制亦无影响。 |
本品为氨基比林和亚硫酸钠相结合的化合物,易溶于水,解热、镇痛作用较氨基比林快而强。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较易引起不良反应,尤不宜用穴位注射,特别禁用于关节部位穴位。 2对药物过敏者(如对吡唑酮类药物)不宜用,不得与任何其他药物混合注射。 3本品不应长期使用。较长时间使用可引起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严重者可有再生障碍性贫血甚至导致死亡。 4应严格控制剂量,成人一次不得超过0.5g,小儿一次以8~10mg/kg为宜。 5体弱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