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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乙酰氨基酚干混悬剂

对乙酰氨基酚干混悬剂

非处方 医保

青岛国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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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乙酰氨基酚干混悬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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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对乙酰氨基酚干混悬剂
对乙酰氨基酚干混悬剂
酚麻美敏咀嚼片
酚麻美敏咀嚼片
主要成分

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对乙酰氨基酚,盐酸伪麻黄碱,氢溴酸右美沙芬,马来酸氯苯那敏。

生产企业

青岛国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80315

国药准字H2001004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本品为儿童感冒对症治疗药。适用于治疗由感冒引起发热、头痛、周身四肢酸痛、喷嚏、流涕、鼻塞、咳嗽等症状。

用法用量

本品服用时加温开水至瓶身折痕处,充分振摇混匀即可配成60毫升乳剂服用,配好的药液每毫升含对乙酰氨基酚62.5毫克。      12岁以下小儿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毫升)   次数     1-3       10-15        2-2.5    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每     4-6       16-21        2.5-3.5   隔4-6小时再服一次,24     7-9       22-27        3.5-4.5   小时内不超过4次。     10-12      28-32        4.5-5.5

咀嚼咬碎,年幼儿可压碎后口服。2~5岁每次服用2片,6~11岁每次服用4片。每4~6小时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副作用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禁忌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成分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本品为儿童感冒对症治疗药。适用于治疗由感冒引起发热、头痛、周身四肢酸痛、喷嚏、流涕、鼻塞、咳嗽等症状。

药理作用

本品具有解热、镇痛作用。其作用机制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有关。解热作用与乙酰水杨酸相似,但镇痛作用较弱,无抗风湿作用,对血小板与凝血机制亦无影响。

本复方具有解热镇痛、消除鼻腔黏膜充血、镇咳和抗过敏作用。其配方为对乙酰氨基酚、盐酸伪麻黄碱、氢溴酸右美沙芬和马来酸氯苯那敏。其中对乙酰氨基酚具解热镇痛作用,其效果与阿司匹林相当,但不产生阿司匹林可能引起的副作用;盐酸伪麻黄碱为黏膜血管收缩剂,可减轻鼻腔黏膜充血;氢溴酸右美沙芬为中枢镇咳药,可减轻普通感冒引起的咳嗽症状;马来酸氯苯那敏为组胺拮抗剂,可减少血管通透性,缓解流涕、打喷嚏、流泪和喉部发痒等过敏症状。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服用剂量不应超过推荐剂量,过量服用并不一定能更好的缓解症状,但却可能导致不良反应。一旦过量,应请医生诊治; 2.请勿与其他含对乙酰氨基酚的药物同时服用; 3.非特异性疼痛超过5天,发热超过3天,或咽痛严重、持续超过2天并伴有发热、头痛、皮疹、恶心、呕吐者,应请医生诊治; 4.慢性咳嗽(如由哮喘引发的)、咳嗽伴有大量粘痰的患儿不宜服用本品,除非在医生指导下服用。如咳嗽持续超过1周、有复发的趋势或伴有发热、皮疹、持续头痛者,请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5.本品在部分儿童中可引起兴奋,在部分儿童中可引起嗜睡;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