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关节炎,可缓解疼痛和肿胀。 2软组织损伤和炎症; 3解热; 4其他:用于治疗偏头痛、痛经、手术后痛、创伤后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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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本品主要成分为吲哚美辛,其化学名为2-甲基-1-(4-氯苯甲酰基)-5-甲氧基-1H-吲哚-3-乙酸。 |
本品成份为盐酸特比萘芬。 化学名称:(E)-N-(6,6-二甲基-2-庚烯-4-炔基)-N-甲基-1-萘甲胺盐酸盐 分子式:C21H25N·HCl 分子量:327.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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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敖东集团大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保定天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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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1005 |
国药准字H1998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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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关节炎,可缓解疼痛和肿胀。 2软组织损伤和炎症; 3解热; 4其他:用于治疗偏头痛、痛经、手术后痛、创伤后痛等。 |
足癣、体癣、股癣、甲癣、花斑癣、马拉色菌毛囊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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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常用量(1)抗风湿,初始剂量一次25~50mg(1~2片),一日2~3次,一日最大量不应超过150mg(6片)。(2)镇痛,首剂一次25~50mg(1~2片),继之25mg(1片),一日3次,直到疼痛缓解,可停药;(3)退热,一次6.25~12.5mg(1/4~半片),一日不超过3次。 2小儿常用量:一日按体重1.5~2.5mg/kg,分3~4次。待有效后减至最低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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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活动性溃疡病、溃疡性结肠炎及病史者,癫痫,帕金森病及精神病患者,肝肾功能不全者,对本品或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血管神经性水肿或支气管哮喘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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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14岁以下小儿一般不宜应用此药,如必须应用时应密切观察,以防止严重不良反应的发生。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本品用于妊娠的后3个月时可使胎儿动脉导管闭锁,引起持续性肺动脉高压,孕妇禁用。 2.本品可自乳汁排出,对婴儿可引起毒副反应.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易发生肾脏毒性,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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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关节炎,可缓解疼痛和肿胀。 2软组织损伤和炎症; 3解热; 4其他:用于治疗偏头痛、痛经、手术后痛、创伤后痛等。 |
足癣、体癣、股癣、甲癣、花斑癣、马拉色菌毛囊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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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具有抗炎、解热及镇痛作用,其作用机理为通过对环氧酶的抑制而减少前列腺素的合成。制止炎症组织痛觉神经冲动的形成,抑制炎性反应,包括抑制白细胞的趋化性及溶酶体酶的释放等。至于退热作用,由于作用于下视丘体温调节中枢,引起外周血管扩张及出汗,使散热增加。这种中枢性退热作用也可能与在下视丘的前列腺素合成受到抑制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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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本品与阿司匹林有交叉过敏性,由阿司匹林过敏引起的喘息病人,应用本品时可引起支气管痉挛。对其他非甾体抗炎、镇痛药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2本品解热作用强,通常1次服6.25mg或12.5mg即可迅速大幅度退热,故应防止大汗和虚脱,补充足量液体, 3本品因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使出血时间延长,停药后此作用可持续1天,用药期间血尿素氮及血肌酐含量也常增高。 4下列情况应慎用:()本品能导致水钠潴留,故心功能不全及 |
肝脏毒性慢性或活动性肝病患者禁用本品。所有患者在使用本品前都应该进行肝功能检测,因为无论患者是否有基础性肝脏疾病都有可能产生肝脏毒性。无论患者是否有基础性肝脏疾病,都有服用盐酸特比萘芬片后发生肝脏衰竭的报道,部分还导致患者需要进行肝移植或者死亡。大多数与服用盐酸特比萘芬片有关的肝脏病例报告中,患者有严重的潜在全身疾患。患有活动性肝病或慢性肝病的患者,其肝脏事件和/或结局的严重度可能更差。因此,建议定期监测肝功。如果出现肝脏损伤的生化或临床证据,应停用本品。应告知使用本品的患者或其看护人,在出现持续恶心、厌食、乏力、呕吐、右上腹疼痛或黄疸、深色尿或粪便颜色变浅的症状或体征时,应立刻就诊。建议出现以上症状的患者停用本品,并立即评估肝功能情况。味觉障碍包括味觉丧失已有使用盐酸特比萘芬片发生味觉障碍(包括味觉丧失)的报告。情况严重的可能导致摄食量减少、体重下降、焦虑和抑郁症状。味觉障碍会在停药后数周内恢复,但也有可能持续很久(超过一年)或成为永久性的。如果出现味觉障碍的症状,应停用本品。嗅觉障碍包括嗅觉丧失已有使用盐酸特比萘芬片发生嗅觉障碍(包括嗅觉丧失)的报告。嗅觉障碍会在停药后恢复,但也有可能持续很久(超过一年)或成为永久性的。如果出现嗅觉障碍,应停用本品。抑郁症状在盐酸特比萘芬片上市后的使用期间,曾有抑郁症状的出现。医生应警惕抑郁症状的发生。应告知患者如出现抑郁症状要及时向医生报告。血液学影响在对照临床实验中,已观察到淋巴细胞绝对值(ALCs)一过性降低。在安慰剂对照实验中,8/465名服用盐酸特比萘芬片的受试者(1.7%)和3/137名服用安慰剂的受试者(2.2%)出现两次或两次以上的ALC降至1000/mm3以下。已知或疑似存在免疫缺陷的患者中,如果治疗持续超过6周,医生应考虑监测患者的全血细胞计数。已有严重嗜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病例的报告。不论是否给予支持治疗,在停用盐酸特比萘芬片后,这些反应都是可逆的。如果临床症状和体征提示出现了继发性感染,应进行全血细胞计数检验。如果嗜中性粒细胞计数≤1000cells/mm3,应停止使用本品并开始支持治疗。严重的皮肤/超敏反应在盐酸特比萘芬片上市后已有严重的皮肤/超敏反应的报导[例如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多形性红斑、表皮剥脱性皮炎、大疱性皮炎、药物反应引起的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和系统症状(DRESS)综合征)]。DRESS综合症的表现包括皮肤反应(例如皮疹或剥脱性皮炎)、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和一个或多个器官的并发症(例如肝炎、肺炎、肾炎、心肌炎和心包炎)。如有出现进展性皮疹或以上药物反应的症状或体征,应停用本品。红斑狼疮盐酸特比萘芬片上市后,已有服药后皮肤和系统性红斑狼疮免疫沉淀和加重的报告。如果患者的临床症状和体征提示出现红斑狼疮,应停用本品。血栓性微血管病已经有因使用特比萘芬产生血栓性微血管病(TMA),包括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和溶血尿毒症综合征,甚至出现死亡的病例报告。当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检查结果符合TMA时,应停用本品。如出现无法解释的血小板减少和贫血时,应进行进一步评估并考虑TMA诊断。肾功能不全患者用药对肾功能受损的患者(肌酐清除率≤50mL/min),尚无服用盐酸特比萘芬片的充分研究。肝功能不全患者用药慢性或活动性肝病患者禁用本品【见禁忌和注意事项】。无论患者是否有基础性肝脏疾病,都有服用盐酸特比萘芬片后发生肝脏衰竭的报道,部分还导致患者需要进行肝移植或者死亡。患有活动性肝病或慢性肝病的患者,其肝脏事件和/或结局的严重度可能更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