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葡萄球菌、链球菌属和肺炎链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如咽炎、扁桃体炎、鼻窦炎、中耳炎、牙周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非淋菌性尿道炎、皮肤软组织感染,亦可用于隐孢子虫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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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单乙酰螺旋霉素Ⅱ、单乙酰螺旋霉素Ⅲ、双乙酰螺旋霉素Ⅱ和双乙酰螺旋霉素Ⅲ四个组分为主的混合物。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卡替洛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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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金不换兰考制药有限公司 |
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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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3581 |
国药准字H20194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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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敏感葡萄球菌、链球菌属和肺炎链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如咽炎、扁桃体炎、鼻窦炎、中耳炎、牙周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非淋菌性尿道炎、皮肤软组织感染,亦可用于隐孢子虫病。 |
本品适用于青光眼,高眼压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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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剂量:一次0.2~0.3g,一日4次,首次加倍。小儿剂量:每一日按体重20~30mg/kg,分4次服用。 |
滴眼,一次1滴,一日2次。滴于结膜囊内,滴后用手指压迫内眦角泪囊部3~5分钟。效果不明显时,改用2%制剂,一次1滴,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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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过敏的患者禁用。 |
1.支气管哮喘者或有支气管哮喘史者,严重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 2.窦性心动过缓,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明显心衰,心源性休克。 3.对本品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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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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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敏感葡萄球菌、链球菌属和肺炎链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如咽炎、扁桃体炎、鼻窦炎、中耳炎、牙周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非淋菌性尿道炎、皮肤软组织感染,亦可用于隐孢子虫病。 |
本品适用于青光眼,高眼压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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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病人对本品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主要为腹痛、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常发生于大剂量用药时,程度大多轻微,停药后可自行消失。变态反应极少,主要为药疹。未发现肝、肾功能损害及血、尿常规异常。 |
1.偶见下列局部不良反应:视物模糊﹑畏光﹑角膜着色,出现暂时性眼烧灼﹑眼刺痛及流泪﹑结膜充血。 2.长期连续用于无晶体眼或有眼底变者时,偶可发生黄斑部水肿﹑浑浊,故需定期测定视力,进行眼底检查。 3.偶见下列全身不良反应:心率减慢﹑呼吸困难﹑无力﹑头痛﹑头晕。 4.罕见不良反应:恶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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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由于肝胆系统是乙酰螺旋霉素排泄的主要途径,故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本品。2.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但乙酰螺旋霉素在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使用尚缺乏资料,故应慎用。3.如有过敏反应,立即停药。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慎用于已知是全身β-肾上腺能阻滞剂禁忌症的患者,包括异常心动过缓,I度以上房室传导阻滞。 2.对有明显心脏疾病患者应用本品应监测心率。 3.本品慎用于对其他β-肾上腺能阻滞剂过敏者。 4.已有肺功能低下的患者慎用。 5.本品慎用于自发性低血糖患者及接受胰岛素或降糖药治疗的患者,因β受体阻滞剂可掩盖低血糖症状。 6.本品不易单独用于治疗闭角型青光眼。 7.与其他滴眼液联合使用时,请间隔10分钟以上。 8.本品含氯化苯烷铵,戴软性角膜接触镜者不宜使用。 9.定期复查眼压,根据眼压变化调整用药方案。 10.用前应摇匀,避免容器尖端接触眼睛,防止滴眼液污染。 11.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