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2型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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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格列齐特。其化学名称为:1-(3-氮杂双环[3.3.0]辛基)-3-对甲苯磺酰脲。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屈他维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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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赛诺菲(杭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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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3569 |
国药准字H20020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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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2型糖尿病。 |
1.胃肠道平滑肌痉挛,应激性肠道综合征。 2.胆绞痛和胆道痉挛,胆囊炎,胆囊结石,胆道炎。 3.肾绞痛和泌尿道痉挛,肾结石,输尿管结石,肾盂肾炎,膀胱炎。 4.子宫痉挛,痛经,先兆流产,子宫强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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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开始用量40mg~80mg(1片),一日1~2次,以后根据血糖水平调整至一日80mg(1片)~240mg(3片),分2~3次服用,待血糖控制后,每日改服维持量。老年病人酌减。 |
)如果患者有眩晕经历,使用本品应该避免有潜在危险性的作业,如驾驶和操纵机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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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肝、肾功能衰竭患者禁用。2.黄鸟药过敏者禁用。 |
临床研究报告表明,以下至少是可能和屈他维林的使用有关的不良反应,根据发生频率(十分常见:≥10%;常见:≥1%t<10%;偶见:≥0.1%<1%;罕见:≥0.01%<0.1%;十分罕见:<0.01%)和系统器官描述如下: 胃肠道系统:罕见:恶心,便秘。 神经系统:罕见:头痛,眩晕和失眠。 心血管系统:罕见:心悸和低血压。 免疫系统:罕见: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荨麻疹,皮疹,搔痒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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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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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能获得的妊娠妇女的临床数据有限。尽管本品对于妊娠和胚胎/胎儿的发育,动物试验并没有表明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有害影响(见 儿童用药:本品禁用于1岁以下儿童。由于未对儿童使用本品进行评价,因此对1岁以上的儿童使用需慎重。 老年用药:目前无有关老年服用本品的特殊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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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2型糖尿病。 |
1.胃肠道平滑肌痉挛,应激性肠道综合征。 2.胆绞痛和胆道痉挛,胆囊炎,胆囊结石,胆道炎。 3.肾绞痛和泌尿道痉挛,肾结石,输尿管结石,肾盂肾炎,膀胱炎。 4.子宫痉挛,痛经,先兆流产,子宫强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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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有轻度恶心、呕吐、上腹痛、便秘、腹泻、红斑、荨麻疹、血小板减少、粒性白细胞减少、贫血等,大多数于停药后消失。 |
本品为异喹啉类衍生物,是直接作用于平滑肌细胞的亲肌性解痉药。它通过抑制磷酸二酯酶,增加细胞内环磷酸腺苷的水平,抑制肌球蛋白轻链肌酶,使平滑肌舒张,从而解除痉挛,其作用不影响植物神经系统。 毒理研究:本品经动物实验没有发现致畸、致突变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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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非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患者在发生感染、外伤、手术等应激情况下及酮症酸中毒和非酮症高渗性糖尿病昏迷时,应改用胰岛素治疗。2.不适用于胰岛素依赖性I型糖尿病患者。3.格列齐特片与磺胺药、保泰松、双香豆素、青霉素、普奈洛尔(心得安)等合用时,用量应相应减少,以免发生低血糖反应。4.与抗凝血药合用时,应经常作有关出凝血检查。5.本品剂量过大或饮食控制不当或剧烈运动时,应注意低血糖反应。 |
血压过低的患者使用本品需要特别注意。 由于片剂中所含乳糖,会导致乳糖不耐受患者的胃肠道不适。因此,对于患有罕见的半乳糖不耐受,LaPP乳糖酶缺陷或者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的遗传性疾病患者,不宜服用本品。 未对儿童使用本品进行评价,因此儿童使用应注意。(参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