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急性胆囊炎、慢性胆囊炎的急性发作及慢性浅表性胃炎、慢性浅表性萎缩性胃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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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3-乙酰基-5-羟甲基-7-羟基香豆素 |
主要成分为:水飞蓟素。水飞蓟素为四种同分异构体的混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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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方药业有限公司 |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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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4964 |
国药准字H2006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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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性胆囊炎、慢性胆囊炎的急性发作及慢性浅表性胃炎、慢性浅表性萎缩性胃炎。 |
急、慢性肝炎;肝硬化,脂肪肝;中毒性肝损伤;酒精、药物及其他因素引起的肝损伤,保护肝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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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用于急性胆囊炎、慢性胆囊炎的急性发作:口服。一次10~40mg(2片~8片),一日4次,7天~14天为一疗程。 2.用于慢性浅表性胃炎、慢性浅表性萎缩性胃炎:口服。一次10mg(2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除非有医生特别指示,严重患者:每天420mg,分三次于饭前服用;维持剂量与中等程度肝病患者,每天280mg,分两次于饭前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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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孕妇及哺乳妇女不宜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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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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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急性胆囊炎、慢性胆囊炎的急性发作及慢性浅表性胃炎、慢性浅表性萎缩性胃炎。 |
急、慢性肝炎;肝硬化,脂肪肝;中毒性肝损伤;酒精、药物及其他因素引起的肝损伤,保护肝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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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未见有关严重不良反应报道。如有上腹不适或轻微腹泻,停药症状可消失。 |
个别病人使用时发生轻度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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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发生性状改变禁止使用。 |
1对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肝功能不全者、孕妇和哺乳妇女均需慎用。2本品的总不良反应率约为12%,消化道反应(包括呕吐、腹泻、腹痛等)约9.6%;神经系统反应1.3%;皮疹<1%;少数患者出现白细胞计数减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