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闭塞综合征、血栓性静脉炎、毛细血管出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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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曲克芦丁。 |
本品主要组成成份为赖诺普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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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裕松源药业有限公司 |
晋城海斯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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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4850 |
国药准字H201033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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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闭塞综合征、血栓性静脉炎、毛细血管出血等。 |
高血压:本品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及肾血管性高血压。可单独服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充血性心力衰竭:本品可与洋地黄或利尿剂相配合作为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辅助治疗。急性心肌梗塞:本品用于治疗急性心肌梗塞后24小时内血液动力学稳定的患者,能预防左室功能不全或心力衰竭的发展并提高生存率。患者在合适的条件下应接受常规推荐的治疗如溶血栓药、阿司匹林以及β-受体阻滞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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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0~180mg(2~3片),一日3次。 |
人体药物过量的数据有限。ACE抑制剂过量相关的症状可表现为低血压、循环休克、电解质紊乱、肾衰、通气过度、心动过速、心悸、心动过缓、眩晕、焦虑和咳嗽。对药物过量的推荐治疗是静脉滴注生理盐水。如出现低血压,患者可处于休克状态。如可能,可考虑使用血管紧张素II和/或静脉注射儿茶酚胺治疗。如为最近服药,治疗的目的是将赖诺普利自体內清除(如呕吐、洗胃、口服吸附剂或硫酸钠)。本品可以通过血液透析清除(见【用法用量】)。对治疗无效的心动过缓可使用起搏器。应经常检测生命体征、血清电解质和肌酐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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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
对本品任何成份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抑制剂过敏者;或曾使用ACE抑制剂治疗而引起血管性水肿;以及遗传性或特发性血管性水肿的患者禁用;妊娠中期和末期三个月(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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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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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闭塞综合征、血栓性静脉炎、毛细血管出血等。 |
高血压:本品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及肾血管性高血压。可单独服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充血性心力衰竭:本品可与洋地黄或利尿剂相配合作为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辅助治疗。急性心肌梗塞:本品用于治疗急性心肌梗塞后24小时内血液动力学稳定的患者,能预防左室功能不全或心力衰竭的发展并提高生存率。患者在合适的条件下应接受常规推荐的治疗如溶血栓药、阿司匹林以及β-受体阻滞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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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痛等,有肝生化指标异常病例报告。 2.呼吸系统:胸闷、憋气、呼吸困难、呼吸急促。 3.全身性反应:寒战、发热、水肿、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等。 4.皮肤:皮疹、瘙痒、荨麻疹、红斑疹、斑丘疹、多形性红斑等。 5.神经系统:头晕、头痛、震颤、意识模糊等。 6.心血管系统:心悸、紫绀、心律失常等。 7.其他:潮红、紫癜。 |
与其它的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相似。常见咳嗽、头昏、头痛、心悸、乏力等,咳嗽为干咳,往往是不能应用本药的主要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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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前仔细询问患者有无家族过敏史和既往药物过敏史,过敏体质患者应谨慎用药,如确需用药,应在用药过程中加强监护。 2.加强对首次用药患者和老年患者,及肝肾功能障碍患者的监护。 3.用药后一旦出现潮红、皮疹、心悸、胸闷、憋气、血压下降等可能与严重不良反应有关的症状时,应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4.服药期间避免阳光直射、高温及过久站立。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详见说明书。 |